土耳其交通工具管理

亚洲-土耳其 2008-08-28 15:58:08.0【文章字体:
  

一般来说入境时携带机动交通工具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护照
  国际机动车驾驶执照
  机动车执照(有关机动车和车主的有效证明)使用他人机动车需要提供相关司法证明。
  由土耳其政府颁发的绿卡(保险卡)。
  过境证明
  期限:机动工具可以在土耳其境内停留最多6个月。申报者须在填表时郑重写明离境日期。

  土耳其观光及机动车协会The Turkish Touring and Automobile Club (Türkiye Turing ve Otomobil Kurumu)
  地址:1. Sanayi Sitesi Yani 4.Levent Istanbul
  Tel 090 (212) 282 81 40(7 lines)

  海关总署The General Directorate of Customs (Gümrükler Genel Müdürlügü),
  Ulus/ Ankara
  Tel: 090 (312) 310 38 80
  Fax: 090 (312) 31113 46

  交通事故:事故必须向警察或宪兵报案。案情报告必须经过当地相关权威机关认证,机动车辆的拥有者需要用本人护照和案情报告向海关部门申请。

  

  如果机动车辆可维修,必须首先通知海关部门再送至修理厂维修。如果机动车辆无法维修,并且所有者不打算在离境时将其带走,必须将该机动车辆交至当地海关部门并在护照上销案。(机动车拥有者只有销案后方可离境。)

  如遇交通事故您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号码:
  交警:154
  宪兵: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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