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耳其签证信息大全

亚洲-土耳其 2008-08-28 15:55:05.0【文章字体:
   土耳其驻华大使馆联系方式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三里屯东五街九号 邮编:100600
  电话:(+86 10)6532 1715
  传真:(+86 10)6532 5480
  电子信箱:embassy@turkey.org.cn
  网址:www.turkey.org.cn 
  工作时间:09:00 – 12:30, 14:00 – 17:00 

签证处

  地址: 同上
  电话:(+86 10)6532 2347
  传真:(+86 10)6532 5480
  电子信箱:consularsection@turkey.org.cn
  工作时间:09:30 – 12:30
  (签证申请时间为上午9:30至12:30,周一、周三、周五)
  (电话咨询时间为下午3:00至5:00,周一至周五)
 



 
土耳其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以及安徽,江苏和浙江省)
地址:中国上海淮海中路1375号启华大厦13-B 土耳其驻上海总领事馆 200032 
电话: (+86 21)6474 6838 / 6474 6839 / 6474 7237
传真: (+86 21)6471 9896
电子信箱:turkcons@uninet.cn
网页:www.turizm.gov.tr

土耳其驻香港总领事馆(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地址: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255-257号信和广场301室
电话: 00852 2572 1331 / 00852 2572 0275
传真:00852 2893 1771
电子信箱:turkcons@netvigator.com 

签证须知:

土耳其签证信息综述 
土耳其签证的两种形式 
入境签证 
过境签证 

入境签证

1. 一次入境签证有效期为三个月, 允许签证持有人在三个月内进入土耳其境内一次。
2.多次入境签证原则上有效期为一年。允许签证持有人多次入境并且每次可以在土耳其境内停留一个月。商务签证也可以申请多次入境签证。请查看商务多次入境签证条件的信息。

过境签证

过境签证有效期为三个月,允许签证持有人从土耳其过境去其他国家旅行。
1. 一次过境签允许签证持有人在三个月内经过土耳其一次
2.两次过境签允许签证持有人在三个月内经过土耳其两次。每次过境时在土耳其境内停留不得超过七天。
申请过境签证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有效期至少为六个月的护照
- 目的国签证
- 机票或者机票订单
- 一张申请人的二寸彩色证件照片(照片需粘贴在签证申请表的左上方)
- 签证申请表
- 签证费 注意:旅客在土耳其国际机场等候转机时,不必持有“机场过境签证”。 但是如果旅客希望城市观光或过夜的话,在他们抵达之前,他们需要从土耳其大使馆或领事馆得到过境签证。或者在他们抵达机场时, 需要从土耳其边境安全官员那里申请 “许可证”。 但请记住, 土耳其边境安全官员有权同意或拒绝许可。 
注意:所有签证申请应由本人递交到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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