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旅游-海关提示
欧洲-保加利亚 2008-01-24 16:40:25.0【文章字体: 大 中 小】
携款入境8000列弗以下(含8000列弗,约合4000欧元)或等值外汇可自由携带入境;携款入境8000列弗以上或等值外汇,须向海关申报。携款出境8000列弗以下(含8000列弗)或等值外汇可自由携带出境;8001-25000列弗以上或等值外汇出境时,须向海关书面申报;携带25000以上列弗或等值外汇出境时续出具保税务行政部门的许可证明,但如果此金额没有超出最近一次该人入保境所申报金额数时,不需要税务行政部门许可,只需向海关申报即可。 37克以下(含37克)黄金、金币可自由携带进出境,超出则需申报(俱文物及艺术价值金币除外);60克以下(含60克)黄金、白金首饰及配件可自由携带进出境,超出则需申报;300克以下(含300克)银及银饰可自由携带进出境,超出则需申报。
价值100欧元以上用于出售的商品;香烟200支以上或烟草产品250克以上;葡萄酒2瓶以上或一升以上酒精饮料;咖啡500克以上;茶100克以上;香水50克以上;药品仅限够个人用量的常规药品。
海关申报单须保存至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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