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古城庙祠――人与神巫
湖南 2007-02-06 09:47:42.0【文章字体: 大 中 小】佛家寺庙定期举行庙会,知名度较高的有南华山、青龙山、奇峰山的香会和观音会、盂兰会,每次会期一到三天不等。县境内外的佛门信徒平时在家吃斋念佛,庙会会期相约而来,成群结队到寺庙中拜佛、讨卦、求签、许愿,都是自生自灭的民间活动。道教则带有半官半民色彩,不建道观,只在道士家中设坛行教,并由道台任命道纪司,执掌印绶,管理全县道坛,对坛门不好的,可以封坛,道士不守清规的,可以驱逐出境。地方上久旱无雨需打醮求雨,遇到虫灾要设坛驱虫,春季清明节上坟祭扫墓茔,秋季中元节念咒烧包,冬季冬至节燃天蜡酬答天地,还有平时百姓人家婚丧寿庆法事,也由道士包揽。
仅仅半平方公里的土地,居住着如此众多的仙神鬼怪,还有比各路神圣为数更众的僧尼道士神甫阿訇,纵使人们刻意想划分天上人间的界限,也不大容易。凤凰城里的居民,跨出门槛就碰到了土地公公和婆婆,烧几张纸问个好是免不了的,遇上心事边走边想,一不留神已经来到观音娘娘跟前,也就忍不住要将不向人言的烦恼跟她老人家念叨念叨。久而久之,人神共处的生活氛围已不知不觉地形成。特别是湘西地方民众受傩巫文化影响,有着明显的泛神崇拜倾向,无论何方神圣哪样鬼魅,只要遇上就烧香磕头捐银子,一律不排斥一律不得罪,使鬼神们的生存环境也很宽松,大伙儿一块共生共荣。
庙宇格外繁盛的原因,按正统阶级分析论的解释,当然是统治者实行所谓“攻城为下、攻心为上、以夷制夷”的绥靖苗疆政策,欲借神权维护社会秩序,以清嘉庆年间的凤凰厅同知傅鼐任期,提倡“以神道设教,补政令之不及”,光他一任就主持修建寺院十八处为证。另一种解释则完全忽略阶级与政治,认为一个社会是否太平盛世,看其庙会的声势和寺庙的香火是否鼎盛就可见一斑,神事的繁荣体现了历史上凤凰社会生活的繁荣。我以为更重要的原因,是黎民百姓生活不安命运莫测同时希望渺茫所致。在当地风俗中,有不少宗教仪式都跟军旅征战有关。如每年农历七月七民间“祭鬼节”,要扎制成千上万大大小小的河灯到河上去燃放,就是为了抚慰战死沙声的将士,为他们的亡灵引渡,照亮归家的路,以免其成为飘零的孤魂野鬼。河灯中的关王灯、岳王灯、韩王灯、霸王灯等大型河灯,以古代英雄故事为蓝本扎制成一组组的人物造型,是为了标榜战死者如古代圣贤一样名标青史的功绩;小型灯如荷花、桃花、梅花、芙蓉花灯,柳树、杨树、松树、茶树、桐籽树灯,猪、羊、马、牛、鸡、鸭、鱼灯,则是为祭献给死者,使之在冥界有富裕的生活。(摘录于边城凤凰及中国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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