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上海领事馆接受: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地区的签证申请。其它地区的签证申请,您可以致电或传真至领事馆进行咨询。
北京大使馆地址:
北京市三里屯东4街1号 邮编:100600
电话:(86-10)6532-2074
上海总领事馆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65号国际贵都大饭店305
电话:021-6249 8000
3. 签证时间:一个星期。
4. 没有对中国公民开放个人旅游。
5. 签证一般为3个月有效一次进入签证。
短期签证要求(90天以内)
长期签证要求(9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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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短期签证要求(90天以内)
商务签证
1. 申请人签名的有效护照。
2. 申请人的中文雇主出示的派遣信,信中须注明访问已由公司批准,如中文负责旅费,在派遣信中说明。同时必须注明申请人的职务,商务目的。停留时间等。
3. 中文派遣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注明在中国经营的项目。
4. 邀请方出具的邀请信原件,内容如下:被邀请人的姓名;访问目的;停留时间;商务或贸易活动的介绍。注明邀请访方是否提供访问费用。
5. 每位申请人用英文填写的一份签证申请表。
6. 每位申请人一张护照照片。
7. 申请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