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与华经贸往来

欧洲-丹麦 2004-09-17 11:15:04.0【文章字体:
  

中丹经贸关系

    丹麦是最早承认和与我国建交的西方国家之一。五十年多来,两国间的双边关系发展顺利,特别是去年,丹麦首相拉斯姆森和中国国务委员吴仪的高层互访,有力地推动了两国关系的发展,并为双边经贸、科技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中丹贸易

    近三年来,中丹贸易有较快增长。据我国海关统计,2000年中丹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3.3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4%。其中,出口额为78,202万美元,增长27.1%,进口额为55,217万美元,增长38.0%。这是按我国海关统计中丹双边贸易的最高额,与90年中丹贸易额2.63亿美元相比,10年间增长了4倍。在中丹贸易中,以我国对丹麦的出口增长速度较快,98、99和2000三年,我对丹麦的出口分别是:45,744万、61,504万和78,202万美元,依次比上年增长了22.9%、34.5%和27.1%,。同时,2000年我从丹麦进口达55,217万美元,也比上年增长38%,进出口均有大的增幅,显示中丹贸易的发展已进入良性发展阶段。

    中丹双方进出口贸易统计数差别较大(主要原因是双方统计方法的不同造成的),按丹方统计,2000年丹中贸易额为 139.1亿克朗,约合17.34亿美元(注:2000年12月31日的汇率1US=8.02DKR),占当年丹麦进出口总额的1.83%。其中,丹麦从我国进口105.7亿克朗(约合10.1亿美元),占丹进口总额的2.93%,丹对我国出口33.4亿克朗(约合3亿美元),占丹出口总额 的0.84%。在丹进出口国别地区排序中,我国出口从1999年的第11位上升到2000年的第10位,进口由第23位上升到第19位。

    按丹方2000年的统计,丹从我国进口占其进口总额在1% 以上的主要大类商品及其所占分额如下:糖及其制品、蜂蜜,占1.12%;鱼、甲壳类、软体动物及其制品,占1.24%;肥料原料,占1.29%;办公设备、自动化数据处理设备,占1.3%有机化合物,占3.59%;无机化合物,占1.36%;药品和医用产品,占1.69%;其他未列名的化工原料和产品,占2.48%;皮制品,占3.89%;木材和软木制品(不含家具),占1.62%;纺织纱线、纺织品占2.54%;非金属矿物制品,占3.3%; 其他未列明的金属制品,占4.36%;电讯通讯设备、声、像设备, 占3.38%;电动设备,占3.06%;其他交通工具,占7.19%;建筑、卫生、供热、灯光设备,占9.38%;家具辅件,占3.74%;旅游用品、箱、包类,占38.55%;服装、辅料,占18.44%;鞋,占5.68%;未列名的科学技术仪器,占1.18%;照相、光学器材,占3.65%, 其他未被列名的制成品,占9.61%;硬币,占1.38。

     据丹麦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00年丹麦对我出口折合在200万美元以上的商品主要有:肉类制品,动物饲料,毛皮类,矿石及金属废料,鱼、甲壳类、软体动物及其制品,谷物及其制品,木材和软木,其他未列名的动植物产品,化工原料和产品,有机化合物,药品和医用产品,肥料,其他未列名的化工原料和产品,纸和纸板,动力发电机和马达,工业用特种机械,其他未列名的工业机械,电讯、声、像设备,办公设备、自动化数据处理设备,照相、光学器材,其他未列名的电动设备,其他交通工具,家具及辅件,科学技术仪器,其他未列名的制成品等。这其中,以其他未列名的工业机械7,610万美元,鱼、甲壳类、软体动物及其制品5,523万美元两项为最大,其后依次为动力发电机和马达为5,107万美元,照相、光学器材为4,531万美元,工业用特种机诫为3,762万美元,非食用原料为3,139万美元,化工原料及产品为2,430万美元,肥料为1,895万美元等。

二、丹麦在华投资

     根据外经贸部外资司的统计, 2000年丹麦在华投资新设立企业11家,新签合同的协议外资金额为1.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3.2%。截至去年底,丹麦企业在华投资累计达173个,协议外资金额累计为12.26亿美元,实际投入资金为3.44亿美元。目前,丹麦的一批世界知名的大公司,如马士基、诺和诺德、丹佛斯、格兰富、丹尼斯科等都已在中国建立了独资或合资企业,它们都有在中国长远发展的计划,在华投资的领域和强度正在扩大。此外,越来越多的拥有专门技术和独特市场优势的丹麦中小企业也对拓展中国市场表现出深厚的兴趣。丹麦虽是欧盟中一个较小的经济体,但在我国鼓励发展的交通、能源、环保、现代农业,生物制药,精密机电等领域具有很大的优势,拥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企业。加强双方在这些领域的合作,既有利于推动我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科技创新。

三、中丹财政合作

    1982年至2000年,丹麦政府共承诺向我国提供总额约为7.8亿多美金的混合政府贷款。目前丹麦提供政府贷款的条件比较优惠,其中贷款用于合同金额的100%,国内采购比例可高达50%,除中国外的第三国采购比例不得高于30%。

    在1999年10月举行的两国贸易混委会上,丹方初步提出每年可向我国提供金额约为5000万至6500万美元的混合贷款。在我国利用其他发达国家政府贷款呈萎缩的情况下,中丹财政合作仍保持着很好的发展势头。1999年10月,财政部与丹麦国际开发署举行的工作会谈中,丹方同意1999年向我国提供的贷款为1亿美元,2000年为5000万美元。2000年9月25日―26日,中国财政部与丹麦外交部举行了2000度中丹混合贷款年会,双方就利用丹麦混合贷款的水项目和污水处理项目的费用结构、以及保险费的合理费率和新指示性财政框架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切磋。根据新的指示性财政框架,丹方将依据中方使用丹麦政府贷款的余额为指标,来安排今后的用款计划。

    丹麦政府十分重视两国财政合作,并将其与贸易和投资并列称为中丹经贸关系三大重点。双方利用政府贷款已经在风力发电、城市供水、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医疗卫生等行业领域有合作项目,其中绝大多数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就贷款金额而言,风力发电项目是最大的,其中包括吉林风电项目(1500万美元)和内蒙古风电项目(5000万美元)。就贷款项目密集程度而言,目前以污水处理为最多,仅1999年―2000年就有十多个。

    丹方自99年以来承诺向我国提供的1.5亿美元的混合贷款,目前正在执行中,约有70%的金额用于中西部地区的能源、环保、农产品加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四、中丹科技合作

    丹麦具有很好的科学传统,本世纪共有九名丹麦的科学家获得了诺贝尔自然科学奖。丹麦重视把教育和科技发展作为兴国创业的基础。丹麦的科学技术应用在国际上享有盛誉,诸如风力发电、高效节能技术、半导体材料、电音器材、光通信、桥梁设计、高温超导线材,种猪及草种的良种培育、生物医药等方面的技术在世界上均达到先进水平。丹麦十分重视能源和环保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风力发电已超过能源总量的10%,燃煤发电效率达到48%,预计到2010年将会提高到55%。中丹两国在上述领域已开始了良好的合作。在基因技术领域,中丹两国的科学家合作开展猪基因测序计划已正式启动,丹麦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对此表示了极大的兴趣,许多丹麦的企业也十分看好该项目的产业化前景。

    进入新世纪,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中国正在积极参与这一进程,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展望未来“十五”计划,中国的对外开放和外经贸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等,将为世界各国,包括丹麦的企业家提供了巨大的商机。中丹经济在诸多方面有很强的互补性,潜在的合作机会很多。我们深信,中丹经贸关系必将朝着更广泛的领域、更大的规模、更紧密的合作方面阔步前进,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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