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韩签证须知

亚洲-韩国 2004-09-01 22:58:50.0【文章字体:
     赴韩签证的延期

持旅游签证者,如果希望延期签证,应在原签证有效期内,亲自持护照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持居留签证者,应在原签证有效期满前5天内,亲自持护照、申请书、临时居住户籍等,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停留。如果在某特定期间希望离开韩国并再次入境时,需在离境前办理再入境许可,不用重新申请签证。

签证联系电话:

汉城(02)776-8984;

金浦国际机场(02)662-7611;

釜山(051)463-7161;

金海国际机场(051)98-1871;

济州机场(064)22-3492。

韩国再入境许可

旅居韩国的外国人,在某特定期间希望离开韩国并再次入境时,只要在离境前获得一份再入境许可,便无需申请新的签证。法国、比利时、丹表、荷兰、卢森堡、挪威、瑞典、瑞士和苏里南的公民,只要在向韩国官方报告过的居住期内返回韩国,便不需要办理再入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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