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出境手续

亚洲-韩国 2004-09-01 22:53:49.0【文章字体:
     持有旅游签证、过境签证和短期停留不超过90天的入境签证的外国旅行者,离开韩国时不需要任何特别文件。逗留期超过90天的旅行者出境时,应向移民局交回居住许可证。持有一次性入境许可的外国人,在离境前应向当地移民局交回居住许可证。持有多次签证或多次再入境许可的外国人,在向移民官员递交居住许可证时得到一收据,再入境后的14天之内,必须凭此收据换回居住许可证。

以下外国人不能出境:

有危害韩国的安全和社会秩序或有犯其他重罪嫌疑而被搜捕者;停止缴纳租税或其他税金者;为维护国家利益被认为不宜出境者。

以下人员属驱逐出境对象:

上述禁止入境者、违犯入境规定者、未经入境检查者、未获得登陆许可、紧急登陆许可或避难登陆许可者、超过有效期限者、在境内参加有关政党活动或违法犯罪被释放的外国人。

韩国出入境法规定,外国人对被驱逐不服时,可以在接到驱逐通知后7天内,通过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向司法部长提出上诉。

 
评论】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 韩国旅游指南:

预订电话:4007051766   出境游按1  国内游按2  国际机票按3  国内机票按4  国际订房按5  国内订房按6

联系方式|免责条款|我要开店|旅易通|旅游搜索|遛遛圈圈|遛遛社区
信箱:webmaster@51766.com
中国通用旅游网版权所有© 2009

京ICP证0503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