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财富占有关系的变化(一)
西藏 2004-05-21 19:11:34.0【文章字体: 大 中 小】 笔者出身於一个农奴家庭,老家在西藏达孜县拉木村。听我母亲说,1959年民主改革前,我父亲和母亲属於两个领主,父亲是属於现在达孜县所在的桑昂寺的农奴,母亲祖辈都是拉木贵族的农奴。他们结合后在拉木村安家,可是父亲每年都要到离拉木村20里的桑昂寺支差。当时家里没有一分地,主要是靠母亲为拉木庄园牧羊发给的一点糌粑和父亲利用早晚替人缝制衣服的一点工钱过活。几年後,家里小孩多了,生活越来越维持不下去,就请求庄园主租几克田地。地倒是租到了,可是四克地的种子哪儿去解决?父亲又到甘丹寺找熟人好不容易借到了四克种子。
母亲回忆说,当时他们觉得事情办得还顺当,没想到从此生活负担越来越重。由于生产条件极差,加上缺水,一克(相当于一亩,15克相当于一公顷)地只能产1 5。斤粮食。即使这样,除了交地租外,还有一点收入。可是,一个斗大的字也不识的人怎能想到,向甘丹寺借的四克(一克合14公斤)种子是高利贷,几年下来,四克粮食利滚利变成了80多克 从此,每逢秋收季节,寺庙管家专程跑到打麦场上逼债,粮食一脱壳就提走。正如西藏民谣说的“打场完毕糌粑断”。
民主改革时,一位清理甘丹寺“债据”的工作组成员对我母亲说:“你家向甘丹寺借的债已到了250克,要不是解放,过几年恐怕要翻倍了,从现在起你一克也不用还。”母亲高兴得不知说什么好,跪拜在工作组面前,向菩萨磕头一样,一个劲地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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