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方法
1. 来我公司签订旅游合同,交款,开具有本人姓名的发票
2. 按照户口身份证信息准确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1份。如是副处级以上干部或其他受限人员,需到相关单位报批,并在表格背面盖章
3. 本人持户口身份证原件、旅行社发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4. 如您已有通行证的请提供通行证,提供最近的一本即可。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入台证)办理方法
《入台证》由我社统一办理,客人需交齐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
1) 本人确认亲笔签名的《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1份。(表格附后)
2) 照片:6个月内白底正面免冠的2寸彩照1张。
3) 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在同一张纸上)。
4) 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复印件1份(照片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