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日.本]团体旅游签证须知
一.护照:
有效期之内的因私护照原件,且护照签发地必须是江/浙/沪地区,护照最后一页需本人签名。(其他省市的因私护照,需附上半年以上上海暂住证)。
二.签证材料:
1. 用黑色水笔填写两份签证表格(个人情况审核表和日本国签证申请书)。
2. 本人两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半年之内的正面照)。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口簿复印件。
4. 财产证明:(A B必须提供)
A:本人房产证复印件。
B:银行五万元/人的存款证明原件。
5.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6. 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组织代码证(需加盖公章)。
7. 在职人员提供在职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需要用公司抬头纸且要与户口本上服务处所一致,若不同,请拿在职证明去派出所,即刻可更改)。
8. 持换发护照的客人必须提供旧护照。
三.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无需营业执照和在职证明)。
四.小孩: 有学生证的提供学生证,若没有学生证明的学校开证明。
五.注意事项:
1. 日本领馆保留对游客除以上材料外,要求其他材料的权利。
2. 旅行社做的市团体旅游签证,持此签证的人员必须整团出入境,日本旅游团队签证不能签转为商务、留学或移民等任何其他类别的签证,在境外所有团员必须和领队及其他团员一起,整团活动,整团出入境,期间不得离团。
3. 申请人若有滞留不归史或日本拒签史,必须向旅行社说明。
附:在职证明
单位抬头纸
证明信(样本)
先生(女士),年龄 岁,在本公司工作 年,担任 职务,该职员在本公司没有任何经济问题和债务,这次自费申请赴日旅游,我公司保证他(她)遵守国家纪律,随旅游团出入境,并保留其在公司的职位。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