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赴港“一签多行” 100元签注一年多次
深圳市公安局3月30日宣布,经公安部领导批准,并经国务院港澳办、国家旅游局主管部门同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09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为深圳户籍居民办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个人旅游签注工作。此项政策的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市“扩大深圳居民个人游试点工作”正式揭开序幕。与目前通行的一年一次、一年两次、三月一次,三月两次等签注明显不同,此次多次往返签注可在一年内不限次数往来香港,这一消息让许多深籍居民十分开心。户籍人士韩先生说:“这下可好了,我办上一个这一年就不用再去花时间办理签注了,为我节约了许多时间。”
一年多次往返签注4月1日开始办理
据了解,今年年初,为进一步促进深圳与香港的人员往来和经济发展,深圳市政府将“扩大深圳居民个人游试点工作”列入2009年“十大民生工程”。到三月三十日为止,深圳市公安局共增加出入境受理窗口68个,调配100名民警到出入境部门协助工作,增加237名临时聘用人员到出入境部门开展辅助工作;市局还在梅林路和凯丰路的交界处,建成新的出入境办证大厅,专门受理此项新业务,各分局也在原有的基础上,改造出入境办证大厅,增加大厅接待能力。
预计220多万人受惠新政策
统计,我市共有户籍居民232万多人,新政策将惠及除国家登记备案工作人员之外的220多万的户籍居民。在深圳开展“扩大个人游试点工作”,现在,警方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并定于4月1日在梅林新办证大厅,举办“扩大深圳居民个人游试点工作”启动仪式。
通行证初次办理费用100元人民币 签注费用100元
据出入境管理负责人介绍,凡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深圳户籍居民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多次往返香港个人旅游签注。18周岁以下深圳户籍居民须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陪同办理。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经审核批准后,为申请人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原有港澳通行证没有到期的可以在原通行证上加注这种新的签注,通行证有效期不满一年的需要申请新的通行证才能申请签注,港澳通行证初次办理费用100元人民币,签注费用100元,合共200元。原有的三个月一次,三个月两次,一年一次,一年两次的签注继续使用,供有需要的人士申请。
办理一年多次往返签注不接受网上受理等方式
据了解,由于一年多次往返是新的签注种类,将不使用以前使用比较广泛的邮政受理、网上受理签注等方式。申请人必须要公安局前台办理,目前全市可在八个地方办理,分别是六个行政区和光明新区的的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以及将在4月1日启动的公安局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由于是新签注一年有效期,通行证有效期限不到一年的将不能办理此项新的签注,警方提醒申请人注意通行证的有效期。申请通行证与申请签注所需的证件不一样,请带全自己的证件去办证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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