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苍山泸沽湖要收门票 具体日期待定

  2009-03-31 11:22:37.0
    据生活新报消息:昨天闭幕的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风景区管理条例(修订)》。

  依据《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和《泸沽湖风景区管理条例(修订)》,今后进入泸沽湖风景区、苍山保护范围从事科研、考察(或教学实验)、影视拍摄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未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泸沽湖水质按国家I类标准保护。在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应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其中,在苍山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使用苍山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营业额的1%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进入苍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的人员须购买门票,否则,责令补交门票费,可并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泸沽湖景区也实行统一的门票制。这两个条例还需当地人大批准,具体实施时间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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