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民旅游休闲试行"18条" 弹性安排休假时间

  2009-02-24 10:46:09.0
     广东国民旅游休闲计划“18条”

    1、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

    2、引导居民“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前后集中休假,形成黄金周。

    3、推动建设一批旅游休闲服务社区、城镇、度假带。

    4、创建一批旅游休闲示范旅行社和示范基地。

    5、探索推行“国民旅游休闲卡”。

    6、部分公共博物馆免费开放。

    7、对在校学生、农村进城务工者、残疾人、低保救助对象、五保户及60岁以上长者给予特别优惠。

    8、修学旅游纳入学生综合实践课程。

    9、鼓励企业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福利。

    10、鼓励开发跨行政区域旅游专线。

    11、深化与港澳地区旅游合作

    12、鼓励支持珠三角有条件地区单位先行先试。

    13、引导鼓励相关旅游服务单位出台更多优惠。

    14、扩大旅游休闲配套基础设施投入。

    15、重点支持开发和完善一批乡镇旅游休闲项目。

    16、鼓励资源互补性强的地区开展交流合作。

    17、建立旅游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18、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纳入广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省城乡建设规划。

评论】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关联企业: 关联主题: 目的地指南:

预订电话:4007051766   出境游按1  国内游按2  国际机票按3  国内机票按4  国际订房按5  国内订房按6

联系方式|免责条款|我要开店|旅易通|旅游搜索|遛遛圈圈|遛遛社区
信箱:webmaster@51766.com
中国通用旅游网版权所有© 2009

京ICP证0503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