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由厦门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制定的《关于拉动旅游消费促进旅游经济增长的扶持意见》(下称“意见”),经厦门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正
式实施。
“意见”细化为6条扶持措施,包括赴台游鼓励、引境外游客、新开辟客运航线,本地旅行社外省开分社等。
如,航空公司凡在今年新开辟由厦门始发的客运航线,国内航线奖励50万元,周边国家及地区航线(亚洲地区,含港澳台地区)奖励100万元(洲际航线奖励办法另行制订);在厦经停的客运航线奖励按始发航线60%给予奖励。
厦门市旅游局副局长阳方根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靠政府奖励,让旅行社行动起来,培育新的旅游客源市场是关键之举。据悉,该扶持意见从今年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记者 许蔚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