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旅游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2009-02-02 09:37:34.0
    近日,许昌市旅游局(外侨办)被市文明委授予200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标志着该局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又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许昌市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以旅游外侨事业建设为载体,以创建标准为参照,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推进服务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了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动了全市旅游外侨工作的开展。  
  
  
 2008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65万人次,同比增长42%;旅游总收入18亿元,同比增长36%。为许昌市被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作出了贡献。市旅游局局也获得了“河南省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外事侨务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为许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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