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2条航线明起下调燃油附加费
2008-12-24 10:30:20.0记者从河北机场集团了解到,民航燃油附加费将于明天起下调,届时石家庄机场22条航线将统一执行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通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于12月25日零时调整,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150元调整为40元,以旅客出票时间为准;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国内航线航班,其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
目前,石家庄机场800公里以下航段包括石家庄至大连、西安、呼和浩特、秦皇岛、包头、鄂尔多斯6条航线,其余石家庄至广州、深圳、上海、杭州、厦门、乌鲁木齐、昆明、重庆、成都、长沙、南京、海口、合肥、银川、哈尔滨、沈阳等16条航线航程均在800公里以上。民航售票处有关人士表示,新燃油附加费标准以旅客出票时间为准,25日前购票的旅客将按原来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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