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首届湘潭市旅游商品博览会
活动介绍:对外宣传、展示、推广湘潭优势旅游资源,创新湘潭旅游文化,开发、挖掘湘潭市的旅游商品。详细>>
活动范围:
湘潭
点评
活动时段:
2008-11-28 到 2008-12-05
本期会展已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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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湘潭市旅游局
地点:莲城商业步行街
时间:11月28日至12月5日
地点:莲城商业步行街
时间:11月28日至12月5日
一、展会具体时间:
1、 布展期
布展时间为2008年11月26日至27日每天8:30---17:00,如参展企业确有需要加班布展的,请当日16:00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到展场服务台(设展场一楼)办理相关加班手续。11月27日21:00封馆,参展单位必须于封馆前完成布展工作。
2、 展出期
参展商家进离馆时间:11月28日----12月5日 每天8:30---17:30
参会观众进离馆时间:11月28日----12月5日 每天9:00--17:30
3、 撤展期
撤展时间为12月5日 14:30---17:00结束,参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撤展。
4、 现场服务处:组委会服务台设展场一楼入口处
二、参展指南
1、参展须知
①、参展单位须交清参展费用后,凭会务通知办理报到登记,领取代表证进场参展。
②、本届展会实行集中布展,布展时间为2008年11月26日---27日。27日16:00时之前未报到布展,组委会对所定展位有权另行处理,展位费不退。
③、参展单位须在11月27日18:00之前布好展并将货源准备足,不得携带假冒伪劣产品参展,否则后果自负。11月28日开幕式期间一律不准带货进场。
④、参展单位必须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⑤、展区清洁工作
(1)由组委会承担展区的清洁卫生、公共通道的清扫、会期展位垃圾的收集。
(2)下列清洁任务由参展单位自己负责:
A、 因展示展品所产生的大件垃圾的收集及清理。
B、 布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大件垃圾的清理、自带展品清洁,在展位内自行粘贴或悬挂须最终清理,展会期间的垃圾统一收集到大会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乱丢。
C、 展位内自行处理好清洁卫生。
⑥、撤展时,参展单位的展品、展具全部按组委会规定的时间清理出展区场地,如需要展区内存放的,须提前与组委会联系场地,未经组委会同意而存放在展区内的物品,后果自负。
⑦、参展商对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以防失窃、丢失等,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2、布展须知
根据公安部门的工作要求,特定布展安全须知:
①、布展和参展期间,场馆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及违禁物品进入展场。
②、布展商的布展工作必须在11月27日下午18:00结束,届时组委会和展场的保卫人员将对展场进行清场和闭馆。
③、布展期间所有参展人员须凭代表证进场,展品进场一律从货梯进入展场。
④、参展商在装饰展位时,不得乱拉电源,不得在墙、柱等建筑场上打孔,如发现在建筑场上打孔者,按贰百元每孔计算;严禁在空调、消防管道上悬挂固定物体。
⑤、 标准展位装饰一律不得在展板上使用双面胶、不干胶贴宣传资料,如需粘贴请使用透明胶。
⑥、 展会期所有人员个人财产概由自己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三、旅博会设立组织奖。
各县(市)区旅游局尽量组织域内企业(含酒店、旅行社、农家乐、景区)报名参展,展示形象,加大宣传。
四、本次旅博会参展各项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1、 展位安排
联系人:罗新星
联系电话:0732---8598190 (0)13786247778
2、 参观券、代表证、会刊广告宣传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0732---8259508 (0)13787083578
3、 户外广告、室内广告宣传
联系人:彭国强
联系电话:0732---8256518 (0)13077390929
4、 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联系人:莫修 聂瑛
联系电话:0732---8570320 (0)13973277580
(0)13407327234
首届湘潭市旅游商品博览会组委会
湘 潭 市 旅 游 局
2008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