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遛遛”欢迎您! 登录 免费注册 我的帐户

旅游总机:4008051766

当前位置: 51766旅游网 > 旅游资讯频道 > 南航10月份调整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南航10月份调整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发布时间:2008-10-09 字号:[ ] 选择背景色: 我来说两句(0)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南航”)自2008年10月1日(出票日期)起,调整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信息如下:

  1、中国与日本之间的燃油附加费调整为:在日本地区出票,由每航段8500日元,上调为10500日元;中国(不含港澳台)和日本地区以外出票的,由每航段540人民币,上调为95美元;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出票的,仍按每航段540人民币。

2、中国内地与港、澳、台之间的燃油附加费调整为:香港澳门台湾至中国内地的燃油附加费,由单程231港币、往返程462港币,调整为单程196港币,往返程392港币;中国内地至香港、澳门、台湾的燃油附加费,仍按单程175人民币、往返程350人民币。另外,上海与台湾之间的燃油附加费,仍按单程225人民币、往返程450人民币收取。

  3、不占座婴儿,免予征收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


  4、燃油附加费按航段、按以上货币或其他等值货币收取。除不占座婴儿外,无任何豁免。

相关“国际航线燃油附加”的新闻

缓存于:2012-02-12 15: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