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二季度受理59件旅游投诉 出现"负团费"现象
苗丽 2008-09-26 14:56:57.0广西二季度受理59件旅游投诉 出现"负团费"现象
“我要投诉!”近日,刚从海南旅游回来的玉先生气愤地讲述了他的“海南购物游”经历。玉先生说,他交了海南4天3晚游的团费每人680元,一家三口共交了团费2040元,合同上注明是进3个购物店,可实际上进了至少5个购物店,并且还被导游要求增加自费项目。一天,导游还要求全车的游客每人给10元钱,算是给他和司机几天的辛苦费。
服务“缩水”根源是“负团费”
记者与玉先生细细算了一笔账。据记者了解,从南宁到海口往返坐大巴最便宜也要320元/人。
玉先生说,此次行程住得比较好,在兴隆住的是两层别墅楼,挂牌三星,门市价标间是1880元/间,估计最便宜也要180元/间,海口是150元/间,三亚住得较差,三人间40元/床。这样算下来在海南住3个晚上费用450元/人。吃的方面7个正餐3个早餐,估计约100元/人。因此,整个游程共计车费320元/人+住宿费450元/人+餐费100元/人=870元/人,再加门票、车费等等,远远超过了向旅行社交的680元/人的团费。算了这笔账后玉先生才明白,为何旅行社要安排多进购物店、增加自费景点、导游小费了。
据自治区旅游质监所统计,2008年二季度,我区各级旅游质监所共立案受理的59件旅游投诉中:降低服务标准9件、擅自增减项目10件、导游未尽职责5件、延误变更行程9件、其他投诉26件,而降低服务标准、擅自增减项目的根源是“负团费”。
新旅游法规将加大监管力度
自治区旅游质监所副所长郑晋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游客参团出游,可以用最简单的加减法对所要到的目的地进行成本核算,如交通、吃、住、行、景点门票支出等,心里就会清楚旅行社推的到底是不是“负团费”了。如果参加了“负团费”旅游团,自然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如降低服务质量,强迫你去参加自费项目等。
郑晋明提醒市民,在选择线路时价格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还要看旅行社资质、信誉度及旅行社提供的详细行程表,要签订标准的旅游合同,以免在旅游的途中留下不必要的麻烦。
另据了解,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广西旅游条例》将加大对旅游企业监管力度。比如旅行社打违法广告最高处罚20万元。(记者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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