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相片标准
一、照片为申请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照相时,申请人不应佩戴饰物或者有色眼镜(盲人除外);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
二、照片背景颜色为淡蓝色。
三、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四、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规格:
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X33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部长度:28--33毫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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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小姐、 陈先生、 舒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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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联系方式]0755-25524523 (24小时) 82205383 13826567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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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A座1801D室(地铁国贸B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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