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台游细则
申请:这些人赴台游申请,不予办理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吴小沛局长说,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赴台旅游申请不予办理。因工作需要赴台的,需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批准文件.
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是指: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的局级以上领导干部;
2.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3.列入各级政府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4.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中层以上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
5.承担、参与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商业、安全等秘密单位的重要岗位人员,以及离开涉密岗位,仍在脱密期内的人员;
6.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7.所在单位认为有必要列入登记管理的人员.
同时,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服邢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赴台旅游申请不予受理。
办理:赴台旅游应先向组团社报名
我市居民赴台旅游须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响应的"L"类签注。
我市居民赴台旅游应先向组团社报名,再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此表格可以在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得到;
2.提交申请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要求白色背景、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mm*33mm,头部宽21-24mm、头部长28-33mm;
3.交验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16岁以下市民可不交身份证;
4.交验组团社出具的全额收费票据,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有效<通行证>的,提交通行证;
6.未满16周岁和已满70周岁以上的本市居民申请赴台旅游证件,可以由其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费用:首次办理通行证及签注要50元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的有效期限是5年。而每次签注的时限是3个月。
办理一张<通行证>的时间,一般是5个工作日,工本费是30元人民币。签注一次20元人民币,每次签注只能是一次有效前往台湾。
时间:在台湾停留不超过10天
市公安局称,居民赴台旅游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旅行社组织,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并实行配额管理。旅游团每团人数为10人至40人,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0天。
提醒:任何时候都要和团队一起活动
市公安局提醒了几点市民赴台旅游注意事项,称赴台旅游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返回的,均视为逾期停留,如无正当理由,将受到警方处罚。
目前赴台旅游,没有安排自由活动时间,任何时候都要和团队一起集体活动。由于是集体活动,所以不能自行前往亲属家中,但可以在下榻酒店与在台亲属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