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试行) 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 旅游安全须知及注意事项
旅游安全须知及注意事项
附件2:
    为了您圆满、愉快、顺利地完成游程,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并严格履行,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1. 游客在机、车、船停稳后方可上、下机、车、船,并按机场、车站、港口安全管理规定或指示标志通行。排队上、下机、车、船,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请勿携带违禁物品。
  2. 在机、车、船临时停靠期间,服从服务人员安排,请勿远离。
  3. 游客在乘车途中不要将手、头、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免意外发生。
  4. 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随身携带自己的贵重物品;否则出现遗失、被盗,旅行社概不负责。
  1. 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安全通道、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2. 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卫生间防滑垫等)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如因当地条件所限,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
  3. 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服务总台保险柜或自行妥善保管,外出时不要放在房间内,若出现遗失后果自负。
  4. 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物品最好放于身边,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 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导游;抄记酒店地址或电话;如果您迷路时,可以按地址询问或搭乘出租车,安全顺利返回住所。
  6. 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车电梯或随意跳楼;镇定地判断火情,主动地实行自救。
  1. 切勿食用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食物。
  2. 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
  3. 注意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食。
  4. 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药品。
  5. 旅行社不提供、不安排饮酒。喜欢饮酒的游客在旅途中应严格控制自己的酒量,若出现因饮酒导致他人损失及自身损害的,其一切责任由游客本人承担。
  1. 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湿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处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行和存侥幸心理。
  2. 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进行,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以及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3. 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
  4. 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5. 游览期间游客应结伴出行,不要独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助。带未成年人的游客,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6. 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除特殊团队外,旅行社不安排赛马、赛车、攀岩、滑翔、探险性漂流、滑雪、下海、潜水、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险活动,也敬请游客在旅游中的自由活动期间尽量不要去参加这些活动,如若游客坚持参与,请自行承担风险。
  1. 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推销。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还价;如需购买细心鉴别商品的真伪。
  2. 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防止被诈骗、盗窃和抢劫事故的发生。
  3. 在景点内娱乐时,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参与与自身适应的项目,不要参与涉嫌违法的娱乐活动。
  1. 注意听从导游安排,记住集合的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所乘坐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不要迟到,因迟到造成的后果应由个人负责。
  2. 游客乘坐飞机旅游时,应带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小孩应带户口本原件,满16岁未办理身份证的客人需持派出所带照片户籍证明原件),并妥善保管。收到机票时应先行核对自己机票上的姓名、往返时间、抵离目的地、航班号是否正确。如因游客原因造成不能登机,旅行社概不负责。
  3. 游客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的意外事故时,按有关机构(如交通运输部门、酒店、保险公司、风景区管理单位)订阅的条例或合同规定处理或公安部门查处。本旅行社尽力提供必要的协助。



  旅游者(签章): 组团旅行社(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