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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

活动时段:2008-08-21到2008-08-24
活动范围:西宁 点评 本期会展已闭幕

关于印发2008年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2008年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食品安全工作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2008年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2008年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以下简称2008国际清真食用品展)将于2008年8月21日至24日在西宁市城南新区国际展览中心举办。为切实做好2008国际清真食用品展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展会期间饮食消费安全,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参加2008年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08]95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2008国际清真食用品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2008国际清真食用品展食品和质量安全检查组。
组  长:多  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白守伟  市农牧局副局长
李生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屠德平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向东  市卫生局副局长
马生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食品和质量安全检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展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和清真食品节各项活动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
二、职责分工
 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马生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
负责与展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协调;组织协调,督促各小组开展2008国际清真食用品展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做好展会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汇总整理展会期间各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等;及时、准确、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展会期间食品安全。负责清真食品节各项活动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
2、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组
组    长:白守伟  市农牧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
负责种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监测和定点屠宰厂(场)肉及肉制品及水产品的监督检疫工作;加强对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蔬菜等产品抽查监测,严厉打击在农产品中非法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成份的违法行为;负责清真牛羊肉、鸡等定点屠宰厂(场)肉及肉制品和水产品的监督检疫工作,防止不合格肉及肉制品和水产品流入市场。
3、食品质量安全组
组    长:李生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
负责生产加工环节清真食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使用非清真食品原料加工清真食品或在原料区储存非清真食品、用有“清真”标识的包装物包装非“清真”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行为的查处;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建立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限定区域销售;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食品市场流通安全组
组    长:屠德平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
负责市场流通环节清真食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对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完善食品交易和退出机制;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票制度;完善食品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入场审查,以及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等制度。
5、食品卫生安全组
组   长:李向东  市卫生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
负责餐饮消费环节清真餐饮单位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完善食品卫生索证管理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严禁采购、经营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加强对会议接待宾馆、东关大街清真美食一条街和清真食品节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原辅材料索证索票、登记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操作间卫生状况和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等进行检查。
三、时间安排
按照市政府和2008国际清真食用品展领导小组工作总体安排,7月25日—8月25日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法监督检查阶段;8月18日——8月24日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检查工作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按照2008国际清真食用品展会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细化、分解各工作小组工作,做到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展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当、不脱节。各工作小组制定方案,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并于6月1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市食药监局。
(二)各工作小组要树立“一盘棋”思想。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各工作组、各区县人民政府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相互沟通、协调和配合,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放心的饮食消费环境,共促展会圆满成功。
(三)各工作小组要及时总结展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并于8月27日前将展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汇总整理,上报市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继军   电话/传真:(0971)8867907  366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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