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举报违规旅游企业举报人可获奖励100元
国 英 2008-05-24 21:48:02.0
昨日,市旅游局公布,凡如实举报违规旅游企业,举报人可获得奖励100元。
市旅游局共出台 “三项管理制度”,其中《太原市旅游举报制度》规定:举报者或以组织,或以口头、电话、信件、电子信箱等举报的,市旅游执法监察大队在接到举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情况以电话或书面通知举报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
市旅游局局长刘表示,市旅游系统目前还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旅行社失信欺骗等现象,这项制度意在围绕市场治理,鼓励社会市民对旅游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制定奖励政策,实现旅游市场上下联动治理,及时准确地处理旅游市场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推动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三项管理制度”另两项为《太原市旅游投诉回访制度》和《太原市旅游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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