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 参加国内旅游需要哪些程序? |
| 答 |
1、在网上、电话、传真预约您参加的旅游团时间和线路人数等信息; 2、由我社确认旅游团队出发时间、旅游行程、预留位置,参观价格等情况; 3、由网上、电话、传真确认最终旅游线路,出发日期及人数,姓名等信息; 4、由晚上、传真或来本社签订旅游合同,也可上门服务; 5、付清团款,开据收据(可来本社或银行汇款结清团款),汇款后请传真底单至我社; 6、等待本社出团通知,准备出发! |
| 问 | 16岁的学生国内旅游需办理什么手续?条件?与大人有何不同? |
| 答 | 如果跟团游,旅行社报名凭身份证,如没有就给学生证或户口簿,其他与大人一样,签订旅游协议(合同),交费(包括保险费).会给你一份你参加的旅游项目的“须知”。请到正规大的旅行社。 |
| 问 | 在机场,经常有旅客在飞机起飞前二三十分钟急匆匆地赶到办理乘机手续柜台,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因其晚到不能成行。旅客对此迷惑不解,明明提前了20分钟、甚至30分钟赶到机场,怎么还算迟到? |
| 答 | 其实旅客乘机时间在民航客规中有明确规定:必须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90分钟(波音747、757等大型客机须提前12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乘机手续,飞机起飞前30分钟(国际航班飞机起飞前40分钟)为截至办理时间。为保证航班安全正点起飞,在有限的30分钟里,旅客要经过安全检查,在登机口接受服务人员查验核对登机牌,清点人物;配载人员要完成飞机平衡配制;还有货物、行李装舱等一系列保障工作都要求按时完成。因此在此过程中再加入晚到旅客,工作时间就非常紧张甚至会影响飞机正点起飞。所以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请旅客朋友们尽量提早出门,并且要考虑市区到机场路途会出现的堵车等各种特殊情况。 |
| 问 | 行李丢了怎么办? |
| 答 | 外出旅行,一定要保管好随身物品。如果在机场丢了行李,应携带行李证和机票到该航空公司的"行李遗失处理柜台"填写遗失申请书,向航空公司申请遗失期间的日用品购买费用,大约的标准是每日一件,记着要确认对方调查到何时、何时可以申请损害赔偿等。 一般来说,航空公司对于行李遗失、迟到或损毁,除乘客预先申报较高之价值并预付额外之保值费用外,皆有赔偿限额。 大多数的国际旅程(包括国际旅行中的国内行程部分),托运行李的赔偿限额约为每公斤20美元;随身行李的赔偿限额为每位乘客400美元;不过,若干航空公司对于易损、贵重或易腐烂物品一概不负赔偿责任。详细资料,应向航空公司咨询,机票上亦会印有简则。 行李在飞机或机场上遗失或被窃,可以向航空公司申请赔偿,若在酒店的保险箱遗失,酒店只会赔偿与失物等价的金额。不过,在酒店房间遗失的话,一般不会有赔偿。 |
| 问 | 出了机场没有人接怎么办? |
| 答 | 不要等,马上打本公司电话或本公司提供的紧急联络电话或联系本公司当地办事处,如果超过半小时还联络不到公司并做出安排,请你们自行叫出租车前往你们住宿的酒店,所有出租车费由本公司承担。 |
| 问 | 那些人不宜乘飞机? |
| 答 |
飞机是当今较理想的交通工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出差、旅游、探亲、访友等乘飞机的人越来越多。但医学研究认为,以下人不宜乘飞机。 一、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患者,在国家规定的隔离期内,不能乘坐飞机。其中水痘病人在损害部位未痊愈,不能乘飞机。 二、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因航空气氛容易诱发疾病急性发作,故不宜乘飞机。 三、心血管疾病患者。因空中轻度缺氧,可能使心血管病人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特别是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及严重高血压病人,通常认为不宜乘飞机。 四、脑血管病人。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这类病人,由于飞机起降的轰鸣、震动及缺氧等,可使病情加重,禁止乘飞机。 五、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患者,因不适应环境,如果有气胸、肺大炮等,飞行途中可能因气体膨胀而加重病情。 六、做过胃肠手术的病人,一般在手术十天内不能乘坐飞机。消化道出血病人要在出血停止三周后才能乘飞机。 七、严重贫血的病人。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者,不宜乘飞机。 八、耳鼻疾病患者。耳鼻有急性渗出性炎症,及近期做过中耳手术的病人,不宜空中旅行。 九、临近产期的孕妇。由于空中气压的变化,可能致胎儿提早分娩,尤其是妊娠35周后的孕妇,更不宜乘飞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