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03届广交会境外采购商、采购代表办证紧急通知 |
| 来 源: 广州招商国际旅游公司总部 | 发布时间:2008-04-16 10:48:38.0 | 作者:钟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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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第103届广交会 尊敬的客商: 为给与会参展商、采购商提供一个安全的洽谈环境,根据上级的最新指示,本届广交会境外采购商、采购代表进馆证件办证规定将按以下新规定执行,敬请留意。 一、境外采购商办理进馆证时,须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包括港澳身份证或回乡证,台胞证,国外护照,国外永久居留证或有一年以上境外有效工作签证的中国护照); 二、境外公司驻华代表机构的代表办理进馆证时,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凭广交会发出的驻华代表机构专用请帖、劳动局或对外服务公司颁发的工作证或代表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片、名片等资料,经大会查验后,可免费办理采购代表证; 三、没有广交会驻华代表机构专用请帖的国内采购商代表,本届将不予以办理进馆证件,请知照; 四、与会客商不能携带自己雇请的翻译进馆,如需翻译请向大会翻译中心联系申请。翻译中心广交会期间办公地点和电话:流花路展馆交易大厦三楼:020-26080496,26080423,琶洲展馆一期西面境外采购商报到处二楼:020-89120096,89120097;服务时间:上午9:30 –下午6:00。 五、请已办理好进馆证件的客商在广交会展馆内随身携带本人护照、身份证,以备保卫人员检查。 以上变动,恳请广大与会客商谅解并给予积极配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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