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和签证有关常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政府发给中国公民,供其出入国(境)和在国(境)外旅行或居留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1、护照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主要分为外交护照(红皮)、公务护照(墨绿)、因公普通护照(褐色)和因私普通护照(深红)。外交部负责颁发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经公安部授权,各地方公安机关负责颁发因私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及总领馆在特殊情况上也可办理护照。
1)外交护照主要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2)公务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县(处)级以上官员、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因公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社会团体的一般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
4)因私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
2、因私出国如何申领护照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和第四条对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的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1)公民因私事出国领取护照,必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为了方便群众,减少层次,公民可以直接向市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机关申请出国,无需向所在地的县公安局或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
2)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除了回答外事警察的询问以外,还必须递交个人的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主要是:
(1)交验户口簿或者其它户籍证明;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提交与本人出国事由相应的证明。
3、普通护照的有效期
护照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五年,16周岁以上的十年。
4、护照申请延期
持照人在护照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内,可申请延期,无须提交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如有效期不够外国签证期限)可持有关签证证明提前申请办理。超过有效期的护照为实效护照,不办理延期手续。护照的延期,在国内由原发照机关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在国外,由驻外使、领馆办理。
5、护照的换发、补发
护照因已延期两次即将期满或签证页用完不能再延长有效期限,或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可申请换发,无须提交证明材料。护照遗失的,在取得护照遗失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报失证明并登报声明护照作废后,可申请补发新护照,无须提交其它证明材料。
6、护照保存常识
护照是重要的国际旅行证件,为了旅行和日常生活的方便,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增强护照保管意识:
1)不要轻易随身携带护照。护照不使用时,应将护照存放在防火、防水、防盗、自己清楚的安全地方。
2)将护照复印一份,与护照分开存放,以备护照万一遗失后使用。必要时,也可到公证处公证护照复印件留存备用。
3)外出旅行确需携带护照时,注意不要将护照随意放在车内,或手提包内,应将护照贴身携带。
4)最好不要将护照与身份证等其它证件一并携带外出。确需同时外出使用时,也不要将护照与身份证等放在一起,或将数本护照放在一起,以避免同时遗失,造成无任何身份证件的尴尬情况。
5)公众场所需要使用护照时,要注意减少护照使用次数。离开时,应确认护照已放置妥当。
6)切勿将护照作为抵押品或代用品。
7)藏匿护照而隐瞒不报将给护照补发造成困难。买卖护照将受到法律处罚。
8)万一护照遗失,应尽快将情况报告使领馆注销,避免被他人所用。
9)拾获他人护照,应尽快交本人或寄送给原发照机关或就近的使领馆处理。
10)原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应妥善保存原中国护照,或将其送使领馆注销(与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一并递入,注销后的中国护照将退还本人)。
11)十一、要注意检查护照有效期,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延期,以免护照过期。
二、签证
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
1、签证的作用:
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主权、尊严、安全和利益而采取的一项措施。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实施出入本国国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它国家旅行、定居、商贸、留学等,除必须拥有本人的有护照或旅行证件外,另一个必备的条件,就是必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否则,是不可能成行的。
2、签证的种类:
签证一般按出入境性质分为:出境签证,入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再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等六种类别。有的国家根据入境事由,把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礼遇签证、旅游观光签证、工作签证、留学签证、商务签证以及家属签证等。下面是几种常见的签证介绍:
1)反签证
是指由邀请方为来访人员在前往国国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好签证批准证明,再连同申请人的护照、申请表格等材料呈递该国驻华使领馆。驻华使领馆凭批准材料,在申请人护照上签证,无须请示国内相关部门。一般说来,获得反签证就意味着入境获得批准,护照送交前往国驻华使馆后也不用等太长的时间。
2)口岸签证(落地签证)
是指在前往国的入境口岸办理签证(落地签证)。一般说来,办理口岸签证,需要邀请人预先在本国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将批准证明副本寄给出访人员。后者凭该证明出境,抵达前往国口岸时获得签证。
3)另纸签证
另纸签证也是签证的一种形式,一般签证多为在护照内页上加盖签章或粘贴标签,而另纸签证是在护照以外单独签注在一张专用纸上,它和签注在护照上的签证具有同样的作用,但必须和护照同时使用。
4)互免签证
免签证是随着国际关系和各国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便利各国公民之间的友好往来而发展起来的,是根据两国间外交部签署的协议,双方公民持有效的本国护照可自由出入对方的国境,而不必办理签证。互免签证有全部互免和部分互免之分。
5)过境签证
当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除直接到达目的地外,往往要途经一、二个国家才能最终进入目的地国境。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这就称之为过境签证。关于过境签证的规定,各国不尽相同。不少国家规定,凡取道该国进入第三国的外国人,不论停留时间长短,一律需要办理签证。按照国际惯例,如无特殊限制,一国公民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或联程机票,途经国家均应发给过境签证。
6)申根签证:
1985年6月14日,德、法、荷、比、卢五国在卢森堡的边境小镇申根签署了旨在统一欧共体各国安全和难民政策的协议。到目前为止,加入申根协议的国家有:法国、德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希腊、奥地利、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冰岛、摩纳哥、梵蒂冈、圣马力诺、安道尔,只要取得其中任何一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内自由进出其他申根公约国。
7)ADS签证
ADS签证是APPROVED DESTINATION STATUS的缩写,即旅游目的地签证,是成为我国公民旅游开放目的地国家和中国国家旅游局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团与此相关的问题的协议。目前已经开放ADS签证的国家主要有:东南亚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申根公约国,瑞士(含列支敦士登),英国,爱尔兰,埃及,南非,津巴布韦,肯尼亚和约旦等国。
3、签证的内容
签证基本内容:签证种类、签证代号、入出境(过境)目的、停留期限、有效次数、签发机构、签发地点、签证官员签字盖章、签发日期和签证费用。有的国家还附有签证获得者照片(与护照上的一致),有的还贴有印花和防伪标识等。
4、申请程序
中国公民申办外国签证,无论是委托代办,还是自己直接办理,一般都需要经过下列几个程序:
1)递交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有效证件;
2)缴验与申请事由相对应的各类证件,包括前往国的入境许可和我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各类有关证明;
3)填写外国签证申请表格,同时缴付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必须和护照上的照片一致;
4)同前往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些国家规定,凡申请移民签证者必须面谈,才能决定;也有些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前往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华使领馆,如同意,即发给签证;如被拒绝入境,也会通知申请者本人;
7)获得批准者向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不同的签证收费不同,移民签证费用多,非移民签证费用少,也有些国家根据互免签证费协议,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