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乘客携带物品将不得超过20千克

  2007-12-12 09:37:52.0
    “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体积 
不得大于0.15立方米……”上海市新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12月25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为缓解客流压力,方便乘客出行,新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除对乘客携带物品的重量和体积作出明确规定外,还增加了“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的内容。有些乘客携带的物品虽然体积、重量并不超标,但容易影响其他乘客,如折叠自行车等,在高峰时段拥挤的车厢内,此类物品碰擦而造成的乘客间的矛盾时常发生。地铁运营相关部门建议乘客在上车前将此类物品包装好,以免影响其他乘客。 

  同时,为防止影响其他乘客,保证运营安全,不得携带宠物及未经全封闭包装的活禽进站、乘车,以免惊吓其他乘客或污损乘客衣物。禁止在车站和车厢内使用滑板和溜冰鞋,以避免冲撞其他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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