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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签证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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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代办机构:邮电国际旅行社集散中心 |
联系方式:010-6226692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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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目的地: |
联系人:牛建华、白洁、蒋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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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所需工作日: 十五个以上 |
办理所需金额:电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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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签 证 详 细 说 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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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地:北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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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申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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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 因私五年有效护照(有效期在半年以上);护照由本人签名(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 2. 彩色2寸免冠证件照6张(照片后注明姓名); 3. 提供单位盖章及印有法人签字的抬头纸4张,客人名片3张;公司营业执照(盖有最新年检章)复印件及公司简介,执照上加盖公章; 4. 客人有效的资金证明:个人存折、存单复印件(银行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定期三个月以上存款证明)和房产证复印件和车产证复印件; 5. 客人全家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定要清晰,户口本要有户主首页); 6. 若父母携子女赴欧旅游需提供亲属关系的公证件,若父母单方携子女赴欧旅游,还需有另一方提供委托书的公证件,证明同意对方携子女赴欧旅游; 7. 若已婚客人赴欧旅游,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若夫妻离异,须提供离婚证书复印件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如是寡居或鳏居要开具配偶死亡证明书; 8. 若是学生,须出示学校的注册证明和放假通知书(盖学校章,复印件无效); 9. 若是个体户或私营企业,须出示生意注册证明及经审核的公司最新账目; 10. 若申请人已退休(以上8、9项不可提供),须提供退休证复印件。若申请人年龄超过70岁,还需提供黄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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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说明: l 以上资料提供要真实、准确。经我社核查后递交使馆签证,所有递进使馆的签证材料均不退还,在使馆审评期间会有工作人员进行电话确认,此签证目的单纯为旅游,申请人请做好准备回答使馆的各种提问。 l 签证批准后需时客人情况收取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方可出境(5万-10万元人民币);待客人回国后,持护照交验我社,抵押金方可退还。 l 欧洲其它各国也均可使用 | |
欧洲各国签证资料
发布时间:2008-02-22 16:07:43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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