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景区火灾重点部位需有专人监护
2007-10-15 08:57:15.0“在旅游景区的寺庙、文物、宾馆饭店等各单位火灾重点部位及各危险地段,应有专人负责巡视、监护,并有完善的防范措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这是10月12日新疆阿克苏地区出台的《地区旅游行业安全质量管理规程》一项规定.
阿克苏地区消防局、旅游局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安全质量管理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地区旅游行业安全质量管理规程》,内容包括“ “星级宾馆消防安全质量管理规程”、“旅游景区(点)消防安全质量管理规程”、“旅游车辆消防安全质量管理规程”。《规程》对旅行社、星级宾馆、旅游车辆、旅游景区(点)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管理机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质量考核、职工消防安全培训、特种设备和特种游乐安全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要求。
地区消防局、旅游局将把《规程》的落实情况,作为地区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各县(市)旅游局、旅游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进行考核、考评。
目的地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