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平国旅<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
| 来 源: 和平国旅 | 发布时间:2008-08-04 14:37:05.0 | 作者:和平国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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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和依据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我市的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旅行社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游客伤亡事件。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事发地相关部门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寻求当地政府援救与帮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业务部门及门市在事故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事发地及注册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四、组织机构 成立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李元生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周建华、朱光锐担任;组员由企管总监谭子君、质监经理伍赞荣、陆坚、以及部门经理陈海杰担任。
担任;
五、工作职责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三)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负责上报各类旅游突发事件。
(四)认真落实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者要建议进行责任追究。
(五)依法对本辖区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应急救援应用范围内容 (一)公司总部:
1、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制定组、接团的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按规定做好各类合同的签定,旅行社要与游客和旅游车辆单位签定租用合同,明确安全生产等工作责任。
3、制订和实行旅游团队活动中的旅游安全措施、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熟悉安全救援常识、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4、要选择符合旅游运营规定的车辆为旅游团队服务。
5、对开展特殊旅游项目的活动,事前必须制定好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
6、带团导游员随时向旅游者提醒安全注意事项,旅途中遇特殊情况,要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七、应急救援措施 (一)成立“旅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应急人员要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防护技能及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消防、卫生、防疫、救护等安全知识、应急措施,增强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抢救和保护措施,并报告相应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四)当发生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现场安全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按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同时要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五)在遇到险情、灾情时,应按要求做好疏散撤离工作,并及时提醒游客和附近的群众要听从现场统一指挥。
八、应急救援程序 (一)当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就近寻找有关救援单位。(电话:83703117 陆先生,传真:83808546)
(二)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以最快捷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行动,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书面将事故发生及救援情况报市旅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06年元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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