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德国)签证须知
发布时间:2009-08-13 11: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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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以下资料表: 1.《申请旅游资料表》; 2.签署《有关出境旅游事项的声明》,适用于预付定金时; 3.有关领馆签证表格。
二、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近期照片四张(二寸彩照,头发不能盖住耳朵),每张背面用铅笔写好姓名。 2.每人名片二张。(必须要)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附上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译文加盖公章。 4.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其所有页码的复印件,并附上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译文加盖 公章。并提供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 半年以上有效期的个人因私护照,护照的最后一页应有本人签名(只限上海市、江苏、浙江和安徽签发的护照。除此以外签发的护照不收理)。 6. 提供个人在国内存款证明原件(5万元的金额)(冻结期限为出团回国以后)。房产证明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作为补充经济证明。(如夫妻两的存款证明是开在同一个户头里,请提供结婚证原件并英文翻译) 在职人员 7. 单位工作证明信每人一份:用单位抬头纸(复印件无效),工作证明信中必须注明以下内容:职务、休假出国旅游许可、个人收入、被公司录用日期、担保其按时回国、并附领导签字,证明信中的右下方列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并在上面单位盖章,单位工作证明信需中英文原件。 8.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退休人员 9. 退休证复印件一份。 小孩(18岁以下) 10. 如是父母同时带小孩前往欧洲的,需提供亲属公证。如是其中一方带小孩前往欧洲 的,除需提供亲属公证外,不去欧洲的一方需提供同意声明及公证(以上公证需中英文)。(上海市公证处网址: http://www.sh-notary.com ) 11. 在校生要提供学校的准假证明。 12. 离异父母的子女需另交父母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原件。 13. 个别情况下可能还需提供其它材料,个别情况有可能需要面试。
注:凡涉及到中文文件,都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件。如因客人提供资料不符合领馆要求而遇领馆拒签,我社概不负责。 小孩的签证材料旅行社不保证签证率。 交材料时,需交RMB2000元/人的预付金。 三、如获得签证后,出团前每人必须支付RMB5万元的保证金。按期随团回国,护照经领馆验证后,保证金全额退回。故要求客人在旅游结束时,请将护照和登记牌一起交给领队带回来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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