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设立“文化遗产日”

  2006-04-07 13:45:44.0
   国务院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
  
  《通知》说,文化遗产包括物质类和非物质类。物质类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区、名村镇。 非物质类包括:口头传统、民俗活动和礼仪节庆、传统手工艺等以及与此相关的文化空间。 国务院同时确立,从今年起,每年的六月第二个周六为我国“文化遗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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