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许宏
各星级宾馆、“十运会”接待宾馆: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南京市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十月份在我市召开的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中对“十运会”接待宾馆的消防安全要求,市旅游局将从今年7月中旬起,将对全市范围内的旅游星级宾馆以及“十运会”接待宾馆中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以打造“生命畅通工程”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职责及任务分工
成立“南京市旅游星级宾馆、“十运会”接待宾馆消防安全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南京市旅游局潘廷龙副局长担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为各区县旅游局。
领导小组具体职责为:
1、配合公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南京市范围内的旅游星级宾馆、“十运会”接待宾馆进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
2、对南京市范围内的旅游星级宾馆、“十运会”接待宾馆消防安全专项活动工作进行督察。
3、帮助协调公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在旅游星级宾馆、“十运会”接待宾馆中开展的消防安全活动的各项工作。
4、会同公安消防、安监、工商等部门对旅游星级宾馆、“十运会”接待宾馆消防安全专项活动工作进行联合执法。
5、在市旅游局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旅游星级宾馆、“十运会”接待宾馆的属地,由各区县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具体开展此次专项活动。
二、活动的整治对象
此次旅游星级宾馆、“十运会”接待宾馆中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活动整治的对象是南京市所有旅游星级宾馆以及有“十运会”接待任务的非星级饭店。
三、检查整治重点
1、宾馆在营业中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被遮挡、覆盖的。
2、宾馆中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志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防火门装置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无人值守的安全疏散出口门(太平门)没有安装推闩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
3、宾馆中在人员密集场所中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的违章搭建、设置铁栅栏的和在公共区域的窗外(包括宾馆内的员工宿舍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厨房、后场易燃、易爆的场地和灭火器材不到位的
四、整治目标
1、宾馆内的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施和管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2、建筑消防设施设置和管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自身没有维保能力的单位应与有维保能力的单位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3、单位消防安全消防责任制落实,日常管理符合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此次南京市旅游星级宾馆、“十运会”接待宾馆中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时间为7月至9月底。
各单位要按照公安消防部门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到组织落实、宣传发动到位、措施明确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各宾馆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自查。填报由公安消防部门下发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
在9月下旬前,市局和各区县旅游局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的各有关宾馆的自查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做出工作总结后,报市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此次旅游星级宾馆、“十运会”接待宾馆中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活动,是对全市各旅游星级宾馆以及“十运会”接待宾馆在“十运会”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次全面的检查,是对“十运会”住宿接待设施消防安全水平的促进和提高。各有关宾馆要继续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意识,切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上下努力,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表一(点击下载)
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表二(点击下载)
南京市旅游局
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