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确保游客玩得舒坦

熊焱  2004-09-21 11:19:23.0
  
修订后的《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12月1日起实施

  指定商店购假旅行社先行赔偿、旅游区(点)实行游客流量控制……今天从市旅游局获悉,修订后的《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已顺利通过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审议,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在原条例的基础上,修订后的新条例增加了多项条款进一步保障了游客利益。

  在旅行社指定购物点买东西最容易产生“消费陷阱”,而导游也靠着这个环节吃回扣。对此,新条例第38条规定:在指定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此外,针对黑旅行社、黑旅游车、黑导游等非法经营屡禁不止的问题,新条例加大了对这类非法经营活动整顿的力度,增加了相应的惩罚条款。新条例还规定,今后建设大型游乐场等旅游建设项目要进行听证。新条例还在旅行社可安排公务活动、旅游区(点)实行游客流量控制、治理“一日游”、“胡同游”将进行特许经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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