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观光入台证办理所需材料
1、 因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六个月以上)
2、 照片6张,规格为直4.5公分,横宽3.5公分,脱帽,未戴有色眼镜,五官清晰、
不遮盖,足资他人辨识人貌,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度需介于3.2公分至3.6公
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张)加盖公章
4、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必须有本人签名)
5、 在职证明
在职证明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 ①公司抬头(最好用公司信纸、电脑打印)
★ ②公司联系电话、地址
★ ③担任职务
★ ④任职日期:在公司工作时间需达六个月以上
★ ⑤薪资金额
★ ⑥公司负责人签名、公司公章
★ ⑦开具时间:要求在三个月之内开具
6、 身份证复印件
7、 合约书、担保切结书(一式二份)
8、 报名时缴交团费预付款人民币5000元/人
特殊材料要求:
1、离退休人员(并提供银行存款5万以上证明,存期3月以上或提领日在预计入台日期起算三个月后)
2、 全日制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 小孩需要提供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
附注:
1、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合约书、担保切结书由我公司提供统一版本
2、 所需资料均采用A4纸
3、 任一个人身分文件中显示福建或河北字样者,请勿送件
4、 30岁以下独自出游女性请勿送件
5、 护照发政地或出生地为河北或福建的请勿送件
预定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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