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旅游服务各环节的程式化、标准化服务提升为生态化服务。生态化服务不仅靠制度标准规范,还要用绿色环保生态理念引导大众参与,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旅游是补充生态保护经费短缺的重要来源,要从旅游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对环境的监测保护,生态的维护修复,防止生态退化,构成完整的产业生态链,使旅游业成为循环经济产业。
1、生态旅游经营基本原则
生态旅游经营应遵循四项基本原则(4R):
(1)减量化原则(Reducing):减少不必要的消费,减少垃圾和有害废弃物品的排放、降低能源消耗和资源损耗。
(2)再使用原则(Reusing):在确保安全、健康、卫生和不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物品要尽可能地反复使用,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用品。
(3)再循环原则(Recycling):对于用完的物品,要进行回收,使其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
(4)替代化原则(Replacing):尽可能使用无污染环境的物品和再生物品,作为有污染和不可再生物品的替代物。
2、旅行社
以下内容,作为特定要求,旅行社在经营生态旅游产品时应参照执行,作为普遍要求,旅游社在经营其他旅游产品时也要尽量做到:
努力开发和组织多层次的生态旅游产品;向游客和市场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做到诚信营销;在经营和促销中,选择使用生态环保的材料、工具和方式,做到绿色经营和绿色营销;提示游客保护生态环境,尊重地方文化;按照有益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来制定旅行计划;在计划阶段,征询专家、保护组织和当地社区的意见;选择允许开展旅游活动的区域;每个旅行团的游客数量适度,按照容量要求分批安排;培训导游,使他们理解和执行生态旅游理念;安排熟悉当地自然和文化的地方导游;选择由当地人经营的旅馆,并向旅游者建议购买对环境有益的纪念品;选择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地方为旅游者提供食宿;鼓励旅游者与当地人进行交流;向当地社区和旅游者征求意见以改进下一次旅行的组织安排。
2、住宿和餐饮
各类旅游住宿和餐饮服务设施,应该按照“绿色饭店”标准来指导设计、建设和经营。
无论是否是绿色饭店,均应努力达到以下要求:
建筑形式不影响视觉景观,符合当地文化特色;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建设方式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使用绿色能源,节约能耗;采用生态化处理方式,减少排放物对环境的影响;不提供不必要的舒适和服务;推广绿色食品,提倡餐饮适度消费,提供“打包”服务;合理减少用品洗涤次数,减少洗涤剂和水的使用量;向旅游者介绍当地的自然和文化;与当地的生态爱好者、环境保护团体和生态教育机构交流信息;与当地社区保持沟通;参加与保护自然以及保护当地文化的宣传教育活动。
3、旅游交通
往返客源地和目的地的大交通,应使用绿色环保、排放达标的运载工具。
按照相关规划要求,适度提高生态旅游目的地的可进入性。
旅游道路应采用采用绿色环保的材料建设,高标准做好道路两侧的绿化和排水设施。
要在环境容量和生态承受能力范围内,完善旅游区内交通道路基础设施,避开生态敏感区域,保障生物通道的数量和质量。
旅游区内要使用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提倡徒步、自行车以及畜力等无排放的交通方式。
4、旅游购物与娱乐
鼓励将当地的工业品、农副产品、土特产品作为旅游购物的对象。
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鼓励当地人使用当地材料制作具有地方特色的手工艺品、旅游纪念品。
杜绝经营、销售野生动物活体、器官、皮毛或标本。
要求旅游者学习当地传统文化,尊重地方风土民俗。
发掘利用当地民俗文化和生态文化,提供健康、有特色的文化娱乐产品。
旅游表演应达到真实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文化性与商业性的平衡。
实景演出应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要求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杜绝黄赌毒和低俗的文化娱乐形式。
5、旅游区
切实做好生态保护。在旅游区内、重点旅游线路及其邻近范围内,禁止毁林毁草、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开山取石、挖土采沙、围湖(海)造田、改变自然水系(或岸线)等破坏生态的行为。
对已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地段,要进行以自然恢复为主的封育。对景点和游步道较多的旅游区域,区内重点旅游景点和重点旅游线路应因地制宜实施轮休制度。
景区绿化要以当地物种为主,防止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对旅游区内生态环境非常脆弱、敏感的区域要按照相关要求实行严格保护。
科学实施功能分区。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旅游建设,要遵循“区内体验、区外服务”的要求,合理划定功能分区,确定合理的环境游客容量,合理设计旅游区域和线路。
在一些重要和敏感的生态区域,如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发生严重退化的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自然遗迹和濒危物种分布区、水源地保护区等,禁止进行旅游项目开发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各旅游区要因地制宜地建设消烟除尘、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分类、清理、处置设施,增强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的能力,尽可能采有节能、轻型、可回收利用的材料、设备,建筑物以方便简洁为主,所有能源及物质不应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和景观产生污染和其他较大不良影响。
控制和治理旅游区环境污染。在旅游区内、重点旅游线路及其邻近范围内,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环境有害的项目;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控制使用农药、化肥和畜禽养殖规模,防止旅游区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
建设宾馆、餐厅等服务设施或项目,其污染物的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搬迁或关闭;对在旅游区内进行违法违章建设的,依法追究责任。
6、生态旅游区
生态旅游区的建设与经营,要注意达到以下要求:
游览线路要避开生态脆弱区和核心保护区,不影响原住民的生活方式。研究旅游区的适宜游客量,控制和阻止过度利用旅游资源;限制对自然有负面影响的活动,推荐对自然影响最小的活动;建立利益反馈机制,使旅游获得的利润用于旅游区的资源保护;建立环境教育设施,例如游客中心、知识讲解标牌;用通俗、科学的语言解释自然现象,减少迷信和传奇色彩。
提供有关自然和地方文化的信息和生态教育材料;收集科学数据,为生态系统管理和环境教育提供依据;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生态保护素质,正确影响和带动旅游者。
为生态旅游组织者或导游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配合非政府组织和志愿团体开展生态教育活动;把生态旅游作为旅游区管理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监测旅游的影响,并通报给有关主管部门,监督协调在旅游区内及周边地区的旅游经营活动。
7、旅游设施生态化
旅游设施包括基础设施、服务设施、配套设施等,应努力按照生态化原则建设。
旅游区的道路应采用绿色生态廊道。生态敏感区应采用保留生物通道的栈道,以免切割阻断生态系统。建设生态型停车场,保证草木生长。旅游区的交通工具应采用电瓶车、电瓶船等。
接待设施应按绿色饭店、生态型饭店设计。
生态型厕所可将排泄物利用微生物分解为有机肥料。
对污水进行生态化处理,中水回用,垃圾分检,形成循环的利用。
对景观水体采用微生物、水生植物、岸生植物、鱼类等构成生态水体达到自我净化。
建立雨水收集系统,采用喷灌、滴灌、管渗等先进灌溉技术解决绿化用水。
利用太阳能、沼气、风力、生物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资源,减少污染和能耗。
旅游设施的生态化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成熟技术,以降低资金成本,得到更好的效益。
8、尊重原住民
在许多地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内都有原住民,从历史和实践来看,任何东西存在就有其合理性。原住民与其周围环境的和谐相处已经有几千年,他们的长期存在就是一种合理。他们能够世世代代延续就是因为尽可能少地向大自然索取,所以能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几千年。尊重和发扬地方文化,就是尊重历史证明过的以最小的干扰方式开发利用大自然的真理,不能简单地以生态保护为由把他们迁出。
从体现和挖掘旅游资源的价值来看,只有本地的、民族的才能是世界的,只有尊重当地特有的资源,才会有景观的差异性,才会对游客有吸引力,才会避免旅游资源之间同质化的恶性竞争,才会形成景区之间相互优化组合,形成整体的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态旅游群体。
从调动积极性方面来看,原住民要形成持续生存致富的生路,把低级的、农耕的或者初期工业化的开发模式转化成后工业化的利用模式,从砍林变成护林、从破坏环境转变成保护环境、从被管理者变成管理者,从农耕生活变成小商品的销售者和地方文化的表演者。这样就可以把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因素变成有利恢复的因素,他们就会创造新的发展之路,就会比过去更加富裕,生活得更有尊严。
旅游经营者应该建立利益回馈机制,用于支持原住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旅游规划要吸纳原住民的意见;经营管理层要有原住民代表;旅游收益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原住民公共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就业要优先考虑原住民;旅游经营过程中要优先使用当地的产品和服务。
(四)生态旅游科技
与其他旅游开发方式相比,生态旅游开发对现代科学技术具有更大依赖性。生态旅游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对生态系统和旅游系统内在关系的深入研究,以及新技术手段的应用的基础上。
发展生态旅游要加强和扩充旅游基础科学的研究,将生态学、环境学原理,以及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方式引入旅游建设、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在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开发中,要科学地确定各类生态系统的临界值,建立旅游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制度,确定衡量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的指标体系,对生态环境变化进行跟踪监测
加强科学技术在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运用。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在探索生态旅游以及在旅游生态厕所技术开发与生产等方面的成功做法,鼓励开展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鼓励相关装备、设施的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先进的管理办法、技术和设备,不断增强我国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持续创新能力。
加强生态旅游的科研和科普水平,提高科技含量。生态旅游的吸引力和生命力在于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在于生态景区的科学性,因此要高度重视生态旅游的科研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挖掘科学内涵,增加科普读物,增强导游词的科学性,建设科普场所等手段和方式,增加生态旅游景区的科学内涵和科技含量。
依靠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生态友好型实用技术。集中力量研究开发一批对生态旅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提高旅游可持续发展技术水平和能力;在加快旅游企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推行清洁生产,并与企业技术进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开展绿色经营为重点旅游污染综合防治模式,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采用高新技术,使用新型能源,走低能耗、物耗、少排污的旅游经营发展道路;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或企业,扶持建立若干生态旅游和环保研发中心,组织开展绿色技术和装备攻关,提高生态旅游设备、装备的成套化、系列化水平。
(五)生态旅游教育
发展生态旅游,必须正确处理好保护、建设、发展的关系,因此,需要加强对生态旅游管理者、从业人员、当地居民和旅游者环保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环保意识,推行文明、科学、健康的旅游行为。
加强生态旅游人才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生态旅游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具备生态旅游先进理念,善于经营管理的生态旅游从业人员队伍,不断提高生态旅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对旅游从业人员加强生态理论和伦理的培训教育。编写培训教材、修订导游词、制定服务规范、操作手册等,增加旅游生态内容成为必备课程,使业者成为旅游生态化自觉的引导者和执行者。
对社区原住民在进行生态文化教育,引导改变不符合生态保护的陋习,同时建立利益补偿机制。旅游资源、生态环境和居民利益密切相关,只有在旅游的发展过程保证其获得适当的利益,成为产业链中的一环,社区和原住民才会积极自觉参与本地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把加强旅游者文明素质教育作为发展生态旅游的重要工作,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做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倡导者和实践者。通过多种方式,营造珍视环境、关爱环境的浓厚氛围。通过规章制度建设,对旅游者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避免游客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媒体宣传、公益广告、旅行手册、行前教育、行为规范等方式,引导旅游者树立生态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模式。
生态旅游者应该做到:
在到一个地方旅游之前,主动了解当地的自然和文化特点;尊重地方文化,不把自身的生活习惯强加给目的地;不干扰野生动物,不喂养野生动物,不吃野生动物;不收集受保护和濒危的动植物及其样品;不购买受保护和濒危的动植物及其制品;合理拒绝破坏生态环境的旅游商品及服务;将所有废弃物带出旅游区,不污染水和土壤;对发现的破坏生态的旅游活动行为,予以规劝和制止;对发现的破坏生态的旅游开发和建设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在做好生态旅游消费者的同时,成为生态旅游的宣传者和维护者。
四、发展生态旅游的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一)建设精品,序列发展
要坚持把实施精品建设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通过实施精品战略,把发展生态旅游的科学理念贯彻到发展中去,在市场上树立起生态旅游的真实形象和鲜明形象,促进和推进生态旅游发展。
我国有很多生态系统十分独特的地区,有许多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也有很多列入国际生物圈计划的生态保护区,这些地区由于受生态保护的严格要求,其中的部分区域可以在经过批准以后,高水准规划、建设、发展一批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精品。同时,为适应我国生态旅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生态旅游发展,有关部门将联合制定国家生态旅游认证标准,按照国际上发展生态旅游的要求,对我国典型的生态旅游产品进行认证,以便普及生态旅游的先进理念,树立生态旅游的鲜明独特形象。
生态旅游精品建设的序列包括:
选择生态系统原生,生态价值极高,可开展小规模、低容量旅游活动的区域,规划设立生态旅游试验区。
选择生态资源密集、生态价值较高、可开展适度规模旅游活动的区域,规划设立生态旅游示范区。
选择生态资源集中、资源特色鲜明、经济发展滞后的贫困地区,规划设立生态旅游扶贫试验区。
选择生态资源较好,且通过有效保护和抚育,不断向好的区域,规划设立生态旅游推广区。
选择生态资源贫瘠,或因人为因素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或治理中正在向好)的区域,规划设立生态旅游教育区。
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景区等级评定、饭店星级评定等标准总,修订增加生态保护、绿色节能、环境影响等评价指标,提高旅游业整体的生态友好程度。
根据发展的进度和市场的需要,适时修订和制定标准,引导创建一批最佳生态旅游城市和乡村。
组织形成若干具有较高吸引力的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组合,积极推向国际和国内市场。
建设生态旅游精品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整体优化原则,即对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全面规划,追求整体的优化。
二是生态优先原则。即在生态质量与其它方面发生冲突时,包括与景观质量发生冲突的时候,以生态质量优先。
三是生境范围原则。生态种群都需要一个环境,需要相应的范围,为了保障相应的植物群落与动物种群持续繁育所需要的生境范围,以保持生态系统的再生与恢复能力,生态旅游区需要一定的物理空间,否则无法保护。
四是市场导向原则。即以生态旅游区的吸引力来形成对应的市场环境与层次,以市场导向为基础来规划建设项目。全国的生态旅游区建设起来不能是一个模式,实施起来不能只遵循一个规范,发展起来也不能争夺同一个市场。各个区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同时要有自己特定的市场,这样才能在经济方面可持续。
五是容量控制原则。即就是接待容量不超过生态承载力,不能危及生态环境的自我恢复能力。
(二)协调行动,共同推进
生态旅游是一种新的旅游业态,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需要不断探索、提高和创新。因此,生态旅游应当成为学习型产业和创新型产业,发展生态旅游需要相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及社会各界,加强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并发挥好旅游企业、科学机构、新闻媒体、中介组织及旅游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作用,促进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关心和参与生态旅游发展。
各级旅游、环保、建设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取长补短,主动配合,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对生态旅游发展工作的指导、引导和服务。
各级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旅游的宣传,不断提升我国生态旅游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旅游的市场推广和客源组织工作,扩大我国生态旅游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旅游的市场监管,确保生态旅游有序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旅游的人力资源开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生态旅游的发展水平。要积极配合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生态旅游发展的监督管理,做好对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生态旅游规划审批,严格按规划要求安排和建设生态旅游项目,使生态旅游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发展、高效能管理,坚决杜绝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设施和项目
各级环保、建设部门发挥在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优势,支持旅游行业包括发展生态旅游在内的各方面工作。各有关科研机构发挥专业特长和专家优势,加强生态旅游的科研工作,积极支持和参与生态旅游发展。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宣传优势,积极宣传生态旅游,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各部门、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推进生态旅游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不同层次的生态旅游专家咨询机制。对当地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的制订以及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发展行动等,积极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的专家咨询。发挥好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鼓励和引导设立生态旅游的非政府组织,支持和规范生态旅游志愿者的行为,培训和认证一批生态旅游“专家型”志愿者,夯实生态旅游发展的公众基础。
(三)增加投入,发挥效益
建立有利于生态旅游发展的相对稳定的资金投入和筹措机制。
逐步加大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生态旅游发展方面的必要投入,尤其对于影响到长远发展的生态旅游项目。在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政府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态旅游发展。
建立社会化的生态旅游基金。通过社会各界及个人募集,专项用于生态旅游环境保护。
积极尝试新的运行机制,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吸引社会各界和企业参与生态旅游发展。引导非国有资金以及国外资金投入生态旅游发展领域,提高生态旅游发展的资金保障程度和稳定性,提高对投入生态旅游发展资金使用的管理水平和投入资金的经济效益。
建立有利于引导各类利益主体参与生态旅游发展的价格调节机制。通过价格调节,引导各类相关利益主体的法人强化节约能源,严格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真正发挥价格机制在生态资源供求和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调节功能。
积极尝试生态旅游与金融及资本市场的结合,利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资金和扶贫资金,吸引资本市场向生态旅游项目倾斜,适时设立多方参与的生态旅游发展基金和生态旅游扶贫基金。
(四)国际交流,增进合作
发展生态旅游,要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教训,持续深入地进行比较研究。作为一种新兴旅游业态,生态旅游在世界上也没有统一的界定。应该充分借鉴和汲取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实现以最小的代价、最小的错误和教训来获得最大的成功。生态资源的保护涉及到全人类,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保护濒临灭绝的物种,维护生态平衡是全人类的使命。在这一点上,国外各类学术机构、社会团体和政府是最愿意提供援助、最愿意无偿提供知识产权、企业最愿意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的,这有利于我们借鉴和学习。
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湿地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国际公约,积极参与国际旅游组织关于生态旅游的各项倡议和指引,维护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权益,承担与我国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义务,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重视并积极推动双边和多边的生态旅游国际合作,召开国际生态旅游会议,建立生态旅游国际联合行动机制,举办国际生态旅游展览会、交易会,利用各种渠道促进国内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为生态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积极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步伐。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产品、技术、服务为主导的生态旅游服务贸易体系,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促进我国生态旅游的跨越式发展。
(五)加强领导,强化落实
实施生态旅游发展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要求很高,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生态旅游发展以及通过旅游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切实将生态旅游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加强对《纲要》实施的落实,加强综合协调,提高服务水平。要尝试建立生态旅游工作的考核指标,逐步建立生态旅游发展方面的考核机制。
为了促进《纲要》的实施,将编制全国生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实施一系列重要行动;要各地区要根据本纲要的基本原则与目标,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和问题,制定地方生态旅游发展计划,并将其纳入地方旅游、环保规划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以实施。
生态旅游发展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发挥县、乡、村各级行政组织的积极性,科学规划,开拓市场,减少投入,增加收益,探索新路。
有关部门共同组建生态旅游咨询委员会,编制年度生态旅游行动指南、绿皮书。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并扩大国际国内影响。
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中,组建生态旅游联盟,构造产业发育机制。
强化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引导国内大型旅游企业及在国内经营的旅游跨国公司,在进行生态化发展的同时,筹集部分资金,用于生态保护与建设。
引导、规范生态旅游的消费组织。以各个城市的自驾车俱乐部和特种旅游爱好者组织为基础,形成消费者自身的保护机制。进一步成立生态旅游志愿者组织。定期反馈、奖励旅游者生态意见及建议。
要制定若干配套政策。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是带有方向性和指导性的,需要制定若干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包括: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生态旅游的政策,促进对绿色节能技术在旅游领域研发、应用和推广的政策,激励生态旅游经营者回馈当地社区和居民的政策,加强生态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等。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使生态旅游政策与产业、金融、财税等经济政策相互协调、紧密结合,并抓紧出台实施。
要建立纲要实施的动态调整机制。鉴于全球生态环境处于加速变化之中,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变化,要在经济社会分析、环境预测和定期评估的基础上,建立纲要实施的动态调整机制。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根据国内外旅游发展的新趋势、新突破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进行及时的、必要的调整,有的要充实加强,有的要适当调整。
要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地方、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协同,共同推动纲要的组织实施。特别是旅游、环保、建设、林业等管理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具体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纲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