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交部提醒公民出境旅注意事项 |
| 来 源: 内蒙古中国国际旅行社观光部 | 发布时间:2008-05-11 09:50: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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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出国旅行的中国公民旅途更加安全、顺利,外交部领事司重申注意如下事项: 一、多了解您即将前往国家和地区的情况。请随时留意外交部网站信息和当地安全资讯,谨慎前往近期安全形势不佳的国家和地区,勿去危险地区。 二、带好出国相关证件和文件。认真核对护照、签证、往返机票等证件有效期,带齐邀请函、境外旅游保险、健康证明等文件,必要时将有关证件和文件复印备用。 三、随身携带物品要符合前往国家的海关规定,数量和品种都不能超过允许的范围,避免携带含有违禁成分的药品,尽量不要携带动、植物产品。 四、遵守前往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尊重当地宗教、民族、风俗习惯,事先了解当地禁忌,注意文明举止,讲究公共卫生,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 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遇到意外情况时保持冷静,并及时与当地警方和中国使领馆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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