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四项制度”,3日,云南省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方便人民群众的服务承诺。承诺涉及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防管理等8个方面,57个事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 民生问题。
网上信访事项30日内办结
云南省公安厅承诺:对属于本厅及本厅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产生的信访事项,自接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对信访人通过互联网提出的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网上信访事项,自接到之日起30日内办结并回复信访人。
港澳通行证1小时内可签注好
从今年7月1日起,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昆明市居民再次申请港澳个人游签注的,申请人只需把本人《往来港澳通行证》号码输入设在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的自助受理触摸屏,再根据电脑提示选择自己所需的签注类别。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1小时内立等可取。
此外,公民在申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时,具备条件的,可免费加急办理。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5个工作日内发证。
补发护照无需登报声明
公民护照遗失、损毁或被盗,需要申请补发的,取消登报申明作废及受理补发申请3个月后制发证件的规定,可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证。
办户口材料不齐 民警应填写《补充材料书》
派出所应当在收到公民的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区)公安(分)局;州市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派出所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批并通知派出所;派出所接到上级通知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为公民完成户籍手续;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说明并当场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注明应当补充的材料内容、名称,交办事人。
交通肇事受害可获知办案情况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后,公安交管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案件侦破,并向受害人及其亲属发放联系卡。若受害人及其亲属提出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3日内,向申请人通报事故侦办进展情况,并采取书面形式,送达申请人签收;无法直接送达的,通过电话告知。
昆明将建外语交通考试题库
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公安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不能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延期。
在昆明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多国语言考试题库。
检查时损坏乘客物品要赔偿
在进出边境管理区的检查中,未发现旅客、交通运输工具携带或载运违禁物品的,要立即使物品恢复原状,对在检查中损坏的物品要按价赔偿;因检查导致旅客延误乘车的,由公安检查站负责联系其它车辆。
边防派出所推行上门服务
边防派出所设立警务服务室(窗口),方便群众办理证、照手续,推行全天候办证及上门办证服务。需要调查核实或上报审批的户口项目,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和《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涉及消防事项 实施限时办结
消防行政许可申请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条件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申请、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对火灾事故,自火灾原因查明之日起7日内下达《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火灾损失核定书》。
对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的举报、投诉,在24小时内进行核查;对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在4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核查、处理情况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
消防队每月至少开放2次
定期开放消防(队)站。每月至少向社会开放2次消防(队)站。
总队在互联网开设云南消防网(网址:www.yn119.cn),提供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及施工人员资格的查询等,接受消防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群众来访接待室,集中接待群众来访。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专门安排一名领导接待来访人。
全省公安机关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投诉受理部门设在云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投诉电话为:0871-3051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