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亚凤凰机场禁液令:带椰子需办托运 |
| 来 源: 海南日报 | 发布时间:2008-03-17 14:42:38.0 |
|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点评】【关闭】 |
|
昨天,在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国内出发厅,安检人员举着关于“禁止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新规定”示意牌,穿梭在人群中向有疑问的旅客解释。 由于该措施刚出台,大多数旅客对新规定不了解,凤凰机场不仅用告示牌、挂横幅通知等方式宣传,还采取如上的“活广告”来回向旅客释疑。 据悉,3月13日,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为北京奥运会提供安全的航空运输服务,中国民航总局出台安检新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凤凰机场作为热带滨海旅游城市主要机场,旅客携带液态物品如海南特产椰子、矿泉水等现象比较普遍。旅客最好提前将不合规定的液态物品进行托运,办理各种相关手续,以免误机。作者: 李英挺 |
|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点评】【关闭】 |
相关链接
| 该主题暂无相关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