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违规拒售半价票

2008-02-19 09:58:01.0【文章字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残疾军人乘民航班机时可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但是2月16日,残疾军人杜先生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购买南方航空公司半价机票时,却遭到拒绝。

  18日,杜先生告诉记者,2月16日他准备从东胜区乘飞机到西安市度假,在鄂尔多斯飞机场有一趟从东胜飞往西安的南方航空公司航班.于是他拿着由国家民政部颁发的《伤残军人证》,来到南方航空公司在东胜区设立的唯一售票点——鄂尔多斯好运通国际运输服务公司民航售票营业厅。当他购买半价机票时却被告知:这里没有得到南方航空公司的授权,无法按半价出售机票给你。

  据了解,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伤残军人优抚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杜先生是一名因公负伤的六级伤残军人,1995年10月11日,国家民政部为他颁发了《伤残军人证》,证件的编号为NO-00349132。杜先生认为购买不到半价机票,有损他的利益,而且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他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此,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李丽萍律师认为,依据法律规定,任何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都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南方航空公司内部授权的规定必须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