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山景区被“破相” 违规建宾馆 非法挖磷矿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土地稀缺、生态脆弱,按规定建一个厕所都要报批,但记者近日在湖北省钟祥市大洪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采访时发现,这里不仅大兴土木建起楼堂馆所,还纵容私人老板探矿挖矿,好端端一个景区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建设工地,自然景观遭受严重破坏.
钟祥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黄仙洞开发建设违法违规、出让风景名胜资源管理权的问题,已作为反面典型被建设部在全国通报。而记者近日实地采访发现,景区内宾馆依旧耸立,矿点采挖未停。当地干部群众说,国家级风景区遭受如此蹂躏,谁来向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官员问责?
大洪山景区被“开膛破肚”
上个世纪80年代末,钟祥大洪山与湖南张家界同时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二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被权威地质专家喻为“最适宜人类生存的世外桃源,20世纪末中国最有价值的地理大发现之一”。
2003年3月,钟祥市开始旅游开发,与湖北东星集团下属的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钟祥市以旅游资源投入,东星出钱,共同组建钟祥风景名胜旅游有限公司。东星两年内注入资金三亿元以上,开发钟祥大洪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并获得了该景区40年的经营开发权。
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规定,严禁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而在堪称世界级景观的喀斯特地貌溶洞——黄仙洞洞口,记者看到由东星集团投资兴建、已基本完工的黄仙洞山庄(按三星级宾馆标准建)、黄仙洞国际大酒店(按五星级标准建)等系列建筑。与此同时,记者还看到大量建筑用木材、水泥和边角料堆成小山。
风景区遭受的破坏绝不仅仅如此,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禁止在景区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但记者在该景区内发现一处私人开办的采矿点。这个名叫梅树岩磷矿的企业正大肆开采磷矿石,矿洞周边的山体被劈开,茂密的绿色植被被肢解得支离破碎,裸露在外的土壤、岩层看上去与周围景观极不协调。走近洞口,只见堆积的矿石、废渣如小山般高,矿工用的被褥、服装和安全帽,摆放凌乱,再往里走,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火药味。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谭秋桂指出,像钟祥市这样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大兴土木、乱采滥挖,在全国都不多见。这一处最精华、最优美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正沦落为一般的旅游区。
国土资源局一路绿灯
当地一些干部群众对记者说,钟祥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被“破相”,根子在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急功近利,行政乱作为,否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何至遭此蹂躏?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据东星集团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2006年12月27日,钟祥市政府向该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用途为旅游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37361平方米,期限为40年,证书没有标明取得价格,企业是否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记者多方求证也没有得到答案。
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调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并加重了对严重破坏风景名胜资源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而钟祥市政府在条例出台后公开“出让”景区内这么大面积的土地,显然是故意违规批地。
当地一些干部群众对记者说,钟祥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被破坏,市政府及市建设局自然难辞其咎,但建宾馆征地、开磷矿办证还牵扯到另一个政府部门——钟祥市国土资源局,国土部门失守,使得违法建设畅通无阻。
据记者了解,已经封顶的黄仙洞国际大酒店,投资4000万元,占地15亩。据一位知情人士说,黄仙洞国际大酒店占用的15亩耕地,是以荒山名义上报到钟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占用的。“在核心景区建黄仙洞国际大酒店,钟祥市国土部门一路绿灯!”
梅树岩磷矿地处钟祥市客店镇袁台村。据调查,这家私人企业只有探矿权,没有采矿权。钟祥市国土资源局矿产科李姓科长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梅树岩磷矿的探矿许可证,该证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06年12月31日颁发的。该科长向记者强调这家矿只探不采。而一位与梅树岩磷矿有买卖关系的知情人透露,近两年来,梅树岩磷矿打着探矿的名义,以采代探,目前日采矿量在50吨左右,以每吨200多元的价格卖给了当地矿贩子。由于这里磷矿石有效含量在28%至29%之间,前来联系买矿的人络绎不绝,该矿还定期向钟祥市国土资源局缴纳“管理费”。
指着被挖得面目全非的山体,袁台村农民气愤地说:“明明知道这里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政府部门还准许探矿,放任矿主乱采滥挖,简直是胡来!”早在2003年3月,国土资源部就要求全国各风景名胜区、铁路、公路沿线附近的矿山要在当年8月底前全部关闭。当地群众说,如果不是钟祥市有关部门默许和纵容,梅树岩磷矿的探矿许可证怎么办得下来?
建设部通报未见落实 风景区管理局有名无实
今年6月,国家建设部向全国通报了钟祥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黄仙洞开发建设违法违规、出让风景名胜资源管理权的问题,要求立即停工,废除与湖北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大洪山转让开发合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钟祥市政府设置相应级别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湖北省建设厅也明确要求钟祥市,立即废除与湖北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开发经营钟祥大洪山的合同,收回黄仙洞等景点门票的出售权。
据了解,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整改要求在钟祥市并未得到落实。一位知情人说,钟祥市表面上成立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但主要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目前黄仙洞仍是企业化管理,企业代替政府行使管理职能,国家级风景区其实成了东星的后花园,想怎么搞就怎么搞。钟祥市还与湖北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协议,钟祥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三名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由美景公司负担;门票收入200万元以内,钟祥市和美景公司按“二八”比例分成,超过2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倒二八”比例分成。
这位知情人透露,建设部通报下发后,曾有人建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废止与湖北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开发合同,拆除违规建设的宾馆,市委主要领导明确表示“不可能”,“即使拆,也只能象征性地拆掉宾馆顶层的装饰部分”。
近日,记者在钟祥市就风景区违法违规建设和非法开采磷矿问题,希望采访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建设局负责人,但没有一人露面。在钟祥市国土资源局,记者被告知,局长出差在外,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也都不在。而记者在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去向牌”上看到,七名副职领导标明的去向都是“机关”。
记者曾多次致电该市宣传部门领导,要求就相关事件采访相关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加以核实和求证,但宣传部门多次以相关负责人不在为由,表示暂时不能提供相关的事件说明,截止到记者发稿时也未见任何答复。
谁来问责国土资源局行政乱作为
去年上半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直接立案查处的三宗土地违法案件中,就包括钟祥市双河镇政府和楚兴公司的非法占地问题。该市一名干部对记者说,不仅仅是双河镇和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征地、采矿存在严重问题,近几年钟祥开发区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00多亩,其中征而不用、荒芜闲置的近一半。记者看到,钟祥开发区4.1平方公里的区域内杂草丛生,野蒿齐人,撂荒的土地和半拉子工程随处可见。
2006年10月18日,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实行问责制,并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强调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辖区内连续多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或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在今年初召开的全省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今年土地执法监察的一大重点是实行问责制,要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切实做到既查事又查人,集中查处违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行为。
钟祥市一些干部和群众对记者说,各级都在说问责,而钟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主导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该谁来问责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