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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签证申请表1份(2寸彩照1张,申请表本人签名);
2.亲属关系公证书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要户主及本人页);
4.半年有效护照 (最终页签名要与签证申请表上一致)。
二、保证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元保证书,
2.所得证明书 (需政府机关发行的,下列任一种:a.确定申告书副本, b.显示年总收入金额的纳税证明书, c.显示年总收入金额的课税证明书)。
3.担保人职业证明 (如:在职证明书、营业许可证誊本或收入确认书等);
4.保证人是日本人时需要提供:住民票正本或机动车驾驶证执照正反面复印件(如保证人为三年以上在留资格的非日本人士时,需提供:登陆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5.户籍誊本 (保证人是日籍亲属时需要提供此材料,户主页和本人页)另外:邀请人是留学生、保证人是日方教授或副教授时,上述第二项材料中只提供: a.身元保证书 b.在职证明书;
三、邀请人需要准备材料(请按下列顺序各备一套)
1.招聘理由书 2.滞在日程表 3.邀请人职业证明(如:在职证明书,在学证明书或营业许可证等) 4.住民票正本或机动车驾驶执照正反面复印件(如果邀请人为非日籍人士时,需要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另:a.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考试等时,请另外提交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场地预约书,考试通知等相关材料。)
b.邀请理由为访友时,请提交能证明申请人与邀请人(保证人)友人关系的说明书,照片信件或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部分)等材料。
c.国费留学生邀请父母、配偶、子女探亲时,上述第二项材料可不提交。只需提交第三项材料,其中外国人国费留学生证明或奖学金受给证明(材料须注明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及金额。)
注:1、以上全部材料有效期为三个月,申请后所有材料一率不退还
2、保证人与邀请人为同一个人时,相同材料可不重复提出。
3、邀请人必须为申请人的直系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