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欧洲别穿假名牌

  2007-04-26 15:00:27.0
  

  根据以往黄金周的投诉情况,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今年第三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旅游、节日购物和节日餐饮方面都要多加留神,慎防落入消费陷阱。游欧洲不要穿着假名牌,以防入境时受罚。


  平板电视可能不予三包


  消费者在五一期间如果购买平板电视、液晶电视等,应仔细了解厂家对商品的相关“三包”规定承诺,特别是免费包修期限,并在发票上注明。对于“三包”目录中的商品,如果由于部分厂家承诺的“三包”标准高于国家的有关规定,也应在发票上注明。


  在港买“水货”需留神


  在内地,“水货”通常是指走私货,而香港的“水货”并不是“假货”或“冒牌货”。香港是自由港,很多国际品牌在香港有特约经销商(即总代理)销售,同时法律也允许其他进口商从原产地进口产品。后者一般称为“水货”或平行进口商品,售价可能较低。不过,“水货”售后服务是由出售商店负责而非总代理商负责。消费者购买的水货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难以得到内地维修点的保修服务。


  香港酒楼普遍收服务费


  在餐饮方面,消委会提醒市民,香港大部分酒楼和食肆普遍收取10%的服务费。另外,香港有很多海鲜酒家,特别是那些位于知名的海鲜酒家区内的食肆,对消费者自带海鲜要求烹调的,都需要支付加工费用,价钱多少应该事先问清楚、商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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