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世界杯德国观战指南--申请护照

  2006-05-11 16:21:08.0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和第四条对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公民因私事出国领取护照,必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中国政府对公民出入境的审批工作,实行户籍管辖的原则,公民的常住户口在那里,就向那里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为了方便群众,减少层次,一些有条件的城市公安局决定,公民可以直接向市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机关申请出国,无需向所在地的县公安局或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


    第二、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除了回答外事警察的询问以外,还必须递交个人的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主要是:


    (1)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提交与本人出国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三、根据法律规定,与本人出国事由相应的证明主要是指下述各种证明;


    1. 出国定居的,必须出具前往国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和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明。例如美国移民局发给的“移民签证申请批准书”等。


    2. 出国探亲访友的,必须提交亲友的邀请证明。比如朝鲜警察机关发给的“旅行同意书”,俄罗斯警察机关发给的“邀请书”,以及其他国家亲友办理的经济担保书等。


    3. 出国继承财产的,必须提交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4. 出国自费留学的,必须提交前往国接受学校发给的入学许可证明。比如美国有关学校发给的“留学生签证资格证明”。日本入国管理局发给的“居留资格认定证明”等。


    5. 出国就业的,必须提交前入国聘请、雇佣单位或者雇主出具的聘用证明或雇佣证明。一般包括各国劳工部门发给的“劳工许可”,“工作许可证”,“雇佣证明”等。


    6. 出国旅游的,必须提交国外旅行期间所需的外汇费用证明和前往国亲友出具的经济担保证明。公民出国旅游,如属亲友邀请,则应当由亲友出具担保证明,如果属于个人自费,则需要提交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出具的外汇费用凭证。其他机关或个人出具的无效。


    公民申请出国,凡是能够按照规定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便会接受申请,并发给申请表,然后进行审批。


    第四、经过调查,提出申请的公民如果不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发给出国护照。


    1.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此种不批准的对象,主要是指法院已经决定立案审理的公诉或自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及有证据表明有重大犯罪嫌疑,司法机关决定立案侦察的人。并包括已经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对象。 
    2.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此种不能批准的对象,主要是指经人民法院通知,在当事人参加的民事诉讼案件未了结之前,不能离境的原告人、被告人或者第三者,即是不履行民事义务而应当追究民事责任或者那些违反民事义务而应当承担责任的人。例如,原告得知另一方当事人即将出国,由于双方的一些债务、给付抚养费等权利义务关系尚未了结,原告担心被告出国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因而紧急投诉,要求法院制止被告出国。为了维护原告的权益,法院常常会采取限制措施,不许被告离境。


    3. 被判外刑罚正在服刑的。


    4. 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 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审批当中,对上述申请人将作出不批准出国的决定,即不予颁发护照。 但是,具有上述不批准出国情形的公民,在刑事、民事案件了结后,犯罪嫌疑解除后,服刑期满后,解除劳动教养后,或者不再对国家安全、利益构成危害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仍会批准出国申请,发给出国护照。


    第五、中国政府取消公民出入境签证以后,实行了出入境登记卡制度。公安机关在颁发护照的同时,发给出入境登记卡一式两份。有的公安机关只发给一份,供持照者出入外国使领馆申办签证使用,待申请人办理好外国签证及有关的户口登记、粮、油关系登记后,再发给另外一张出入境登记卡。持有护照者必须持两张出入境登记卡,并且须与护照内有关项目一致,才能许可出境(有关出境卡的介绍,请参见下面的介绍)。


    出入境登记卡的项目主要有:姓名、性别、国籍、护照号码、出国目的、偕行人等。


    此外,还应当提交出国人员近期的2寸光板、正面、免冠的照片2张,以及护照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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