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旅游签证须知
2006-03-10 17:42:11.0- 有 效 期:3个月
最多停留:30天
工 作 日:6个工作日
所需费用:2800
所需材料: 1、 申请表一份两张及照片两张;
2、 申请人所在单位英文担保信(含费用担保)原件;
3、 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从丹麦发来的邀请信原件或传真件及名单;(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职务,公司名称,访问目的及计划入境时间,停留天数,邀请人签名。)
特别说明 包括使馆受理、资料整理、翻译及递交申请等
关联主题:
目的地指南:
北京 广东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网友评论:
来自 218.18.145.* 的网友 于 2007-03-17 10:23:42.0 就丹麦旅游签证须知发表评论
深圳市鹏城康辉旅行社签证中心 ---- 专业提供全球签证服务---- 特价签证:泰国270 马来西亚150 法国1600 澳洲1200----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深业大厦805 ---- 签证电话:0755-26203474 82209732 QQ:576860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