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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清单 |
原件 |
复印件 |
资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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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护照 |
1本 |
1份 |
A、护照有效期为半年以上,客人必须在最后一页亲笔签名
B、护照须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非以上四省者,须提供上述四省区的有效暂住证,并提供复印件两份(半年前开始生效的,不足半年者请提供旧暂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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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书 |
1份 |
1份 |
以及家属关系表,所涉及的内容必须如实全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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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照片 |
3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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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二寸彩色照片(照片背后需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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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身元保证书 |
1份 |
1份 |
由日方担保人作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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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聘理由书 |
1份 |
1份 |
由日方担保人作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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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滞在日程表 |
1份 |
1份 |
由日方担保人作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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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日担保人的在职证明 |
1份 |
1份 |
如果是公司的经营者则提供会社登记誊本、如果是个体经营者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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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在日担保人的纳税证明书 |
1份 |
1份 |
需记载有全年总收入。也可以使用市区町村发行的所得证明、课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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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在日担保人的住民票 |
1份 |
1份 |
也可以使用驾驶执照的正反面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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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在日亲属的户籍誊本及住民票 |
1份 |
1份 |
如果是外国国籍则提交外国人登录济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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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在日亲属的在职 |
1份 |
1份 |
或在学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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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在日亲属的简历 |
1份 |
1份 |
由在日亲属作成、格式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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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日方简历 |
1份 |
1份 |
如特殊情况赴日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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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赴日理由书 |
1份 |
1份 |
由申请人本人作成、格式自由(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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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申请人简历 |
1份 |
1份 |
由小学开始、本人作成、格式自由(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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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双方关系的证明 |
1份 |
1份 |
能证明与在日亲属间关系的亲属公证书或能证明申请人及担保人之间朋友关系的资料,如合影、信件等(目的为访友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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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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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提供原件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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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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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 |
以下为特别客人说明:
1) 夫妻同行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 访友签证申请者无须提供第10至第12项。
3) 在日亲属必须持有三年以上居留资格才可以本人作担保。
4) 国费留学生邀请父母、配偶、子女赴日时若能提交过费留学证明书或奖学金受给证明书, 可省略以上7至10项。
5) 在日亲属为留学生且在校常勤教师做担保人时,可省略8、9项。
6) 受理时间一般为8个工作日,最长30天.领馆有保留对客人面试的权力;
7) 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因为面试时材料不实或不详细,拒签将由客人负责;签证费:900元, 拒签费:800元
8) 交领事馆的所有资料领馆均不予退回;所需资料因个案不同最终以领馆颁布为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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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热线 |
0755-81288622(24小时)、82187755、82239477、82389855、13808803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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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小姐、慕小姐、潘小姐、曾先生、韩先生、邢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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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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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迎春路8号安华大厦4楼(地铁1号线国贸站B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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