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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客户签证资料到达我方手中或被我方签收后,即证明客户已全权委托我方办理,客户中途不可以
要求退出资料,否则需补偿我方签证费用的30% ※ 每份签证的个案不一样,大使馆有保留增补资料和面试的权利,您的签证资料上交后,不管是否
签出,上交资料一律不会退还(不包括护照,身份证,房地产证原件),如需申请人面试,所产生的
费用一律由申请人承担. ※ 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
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同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 “预计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
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
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签证类型,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
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和签证国家边境口岸给出的结果,为唯一依据. ※ 以上价格均不含6%的国内营业发票税,因公司财务规定,发票内容只允许以考查费的名义开出,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如客户需要我方寄回护照及签证,需知邮寄护照及签证是有风险的,如机场及货运公司或本公司
不可抗拒因素等任何原因而造成护照及签证的丢失,损坏或延误,我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却直
接和间接的责任.如我方在客户签证未出之前所造成护照丢失或损坏,我方只负责赔偿客户办理
护照工本的费用,每本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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