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书院巷20号,1982年年被列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现由卫生学校保护管理。 巡抚衙门又名巡抚都御史台,别称抚台衙门。明代开始,专设巡抚为地方最高长官, 清代正式以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总揽一省军事、吏治、刑狱等。明宣德五年(1430年)置应天巡抚,驻苏州府,管辖南直隶江南诸府及江北安庆一府。清康熙六年(1667年)建立江苏省,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设立江苏巡抚,专辖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和太仓直隶州,仍驻苏州府。辛亥革命后废。 巡抚衙门旧址原为鹤山书院所在地,... >>更多
景区:苏州巡抚衙门旧址 地址:中国江苏苏州书院巷20号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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